“我的车子我做主,砸烂它看你怎么罚我的款!”24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南宁市民伍先生骑一辆电动车经过邕江大桥桥下时,被交警拦住要罚款50元钱。对处罚不服的伍先生一怒之下当场砸烂了自己的电动车。
邕江宾馆门口旁邕江大桥底下围观者已多达上百人。当事人伍先生一边情绪激动地向围观者讲述事情经过,一边继续用脚踹、用手掰电动车外壳。电动车的金属骨架已经被交警查扣拉走。
据伍先生说,事发时,他从邕江宾馆门口骑电动车到邕江大桥桥下,突然被一名从桥墩后闪出的交警拦住,以“违反南宁市政府有关规定”为由要罚款50元。
伍先生辩解说,既然国家允许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就应该让电动车上路行驶。同时表示自己不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交警网开一面,对其教育或是警告,原谅一次。当交警坚持扣罚时,伍先生一怒之下,把自己的电动车砸了个稀巴烂。伍先生随后认为,自己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是不对,但交警执法时应该人性化一点,多向市民宣传有关禁止电动车上路的法规,对初次违反者应该以教育为主,提出警告。
12时20分,环卫工人将砸碎的电动车外壳清理走,围观的群众也陆续散去。这时,有3位交警来到现场,其中就有与伍先生发生争执的交警梁靖,还有一位是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共和中队队长梁欢林。
据梁靖介绍,事情经过并非完全如伍先生所言。事实上,他对骑电动车的伍先生进行处罚时,已经讲清了罚款的依据,但是伍先生情绪十分激动,用砸烂电动车的极端行为来抗拒交警正常执法,这是不合适的。梁欢林说,南宁市政府早有明文规定,禁止电动车在快速环道内上路行驶。交警之所以要严管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是因为现在电动车有的就是摩托车,有些电动车的设计车速已超过每小时20公里,速度相当快,电动车的制动、重量等方面也已超出非机动车的设计范畴。加上电动车驾驶者不用考驾驶执照、不用给车上牌照、不用戴头盔,所以骑电动车上路有很大安全隐患。
自治区法制办有关人士也曾表示,将组织公民代表听证会,主要对百姓关心的电动车上路、登记等问题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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