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官司小胜达能 宗庆后开出泛和谈条件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12/10   浏览2298次   

 在与达能集团的连环诉讼案中暂时领先后,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上周五在电话中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平等互利和达能撤诉两个前提下,可以与达能进行和谈。

上周,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作出裁决,支持娃哈哈的仲裁申请,“娃哈哈”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所有,终止此前与达能合资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预计仲裁书将于今天送至双方手上。 

对于这一结果,达能尚未作出公开回应。法律人士指出,达能若对结果不服,可以向杭州市中院提出撤销仲裁结果的请求。

今年6月14日,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了娃哈哈集团提起的仲裁申请。这一裁决是在双方北京谈判破裂之后作出的。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共开了四次庭。

就在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之前,娃哈哈和达能曾经在商务部的主持下,坐到了谈判桌前。然而双方此番北京之行,谈而未和。有消息人士指出,由于达能方坚持原先的收购价格并拒绝撤诉,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

对此,宗庆后没有否认,“双方还在打官司,谈什么呢?首先要撤诉。”

在杭州仲裁结果揭晓之前,11月12日,桂林市中院判决中方企业胜诉“竞业禁止”案。这一官司是娃哈哈合资公司下属公司的小股东状告达能董事违反“竞业禁止”系列案件之一。

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股东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于2007年7月6日拉开了这一系列诉讼战的序幕,随后在吉林等地发起类似的诉讼。

中方起诉理由是,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等外方董事在任期内,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时兼任了包括乐百氏在内的20多家与娃哈哈合资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高管职务。诉讼要求秦鹏等停止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并支付相应赔偿。以沈阳案为例,中方索赔金额高达500万元。

据消息人士称,达能相关当事人对各地方法院在传票送达过程中一度采取了不回应态度。

最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得不在达能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判决。

对于这一结果,达能方作出了态度强硬的回应,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感到非常遗憾”,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达能称,从法律程序上看,有关律师认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严格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的境外人士的送达程序履行。

除了国内的系列诉讼,娃哈哈和达能在海外仍有多宗官司在进行。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的仲裁预计将在本月中旬第一次开庭。纽约的官司则因娃哈哈方更换律师耽搁了一些时间,目前尚在相关程序中。此外,达能还把官司打到了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属萨摩亚群岛上,令娃哈哈系10家离岸公司资产遭当地法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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