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从本月起,每辆新生产的自行车(含电动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都要有一个专属的身份编码。如果自行车丢了,失主可持所属自行车的“身份证”寻找。
据了解,针对目前自行车丢失严重和管理混乱的现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期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12月1日起,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新生产自行车刻制编码。目前,自治区经贸委、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将《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下发给各地州,要求各地州对本辖区内新、旧自行车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
新自行车的编码由15位全数字代码组成,刻制在自行车车架前管的右侧、自行车中部接头的底部或其他易于观察和读取的部位。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编码了解生产企业、生产年份等基本信息。同时《通知》也规范了旧自行车的购销管理。经销商收购及出售旧车时,都应填写台账,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存档备查。(新疆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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