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选秀"境外投资管理人 12日起接受申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12/14   浏览1918次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昨日发布公告,拟选聘境外投资管理人。此前已有不少国际投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造访中投。中投有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考虑境内机构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境内机构缺乏境外资金管理的经验,而且尚无境外资产管理牌照。

中投境外投资管理人参选资格条件包括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经营资产管理业务达6年以上(以今年9月30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6年以上);截至今年9月30日,管理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要求;近3年(以今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委托境外投资管理人的投资产品分别为:全球股票积极型,即投资基准以美元计算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全球国家指数(红利进行再投资),年度收益率超过同期投资基准收益率300个基点以上;MSCI EAFE股票积极型,即投资基准以美元计算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EAFE指数(红利进行再投资),年度收益率超过同期投资基准收益率200个基点以上;新兴市场股票积极型,即投资基准以美元计算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新兴市场指数(红利进行再投资),年度收益率超过同期投资基准收益率300个基点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产品类型特别包括亚洲(除日本外)股票积极型,但由申请人提供基准建议。

本次委托为无期限合同。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合同关系,并提前向另一方发书面通知。

本报获悉,中投全球“选秀”重点参考了全国社保基金的“选秀”程序,评选程序分为申请、初评、复评及费率议价和合同商定等阶段。中投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面试情况和管理费率报价等进行评选。

在申请阶段,有意参选的机构应派专人凭证明文件(公司授权书),在今年12月12日至20日向中投提出正式申请。中投对申请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今年12月21日向有效候选人发出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调查问卷和申请须知等)。

在初评阶段,申请人应于明年1月15日17点之前完成并向中投提交所有相关申请材料。中投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进入复评阶段的申请人。中投将正式通知进入复评的申请人参加复评。

进入复评阶段后,中投成立复评专家小组,对进入复评的申请人进行评审。根据面试复评情况,复评专家小组提出通过复评的候选人推荐名单。中投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并通知参加下一阶段的费率议价和合同商定。

第四阶段为费率议价和合同商定,根据候选人提交的管理费率报价,中投与候选人协商确定最终费率。中投与候选人商定合同,并签署合同。如果双方未就合同和费率达成一致意见,中投将参照评选结果依次选择替代候选人进行协商,最终由中投公告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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