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拟用3年时间逐步将助力车淘汰出城区

来源:江西日报      2007/12/19   浏览3806次   

核心提示

为广泛听取市民意见,12月18日,南昌市政府法制办、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召开听证会。32名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和旁听者在会上就电动、燃油助力车管理划分标准、临时通行标志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听证事项各抒己见 。

说“放”者,看好其体积小,方便出行的特点;说“禁”者,痛心于频发的交通事故,引发大量社会问题;谈“管”者,斥责其占据大量道路资源,认为该补一补车主的交通安全课。

公布消息:拟用3年时间逐步将助力车淘汰出南昌城区

今年11月,南昌市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规范管理电动、燃油助力车的消息,计划拟用3年时间逐步将助力车淘汰出南昌城区,并对电动车的管理提出了规范措施。拟规定,对排量为30毫升以下或每小时车速20公里以下的燃油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对排量为30至50毫升(含)或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至50公里(含)的电动、燃油助力车,交警部门则按照机动车管理,并要求车主办理临时通行标志,驾驶人须取得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有效期3年。对排量为50毫升以上的助力车,交警部门则认定为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听证会上:有为限制助力车叫好者,说它常犯事,害人又害己;反对限制助力车的人则称,它已成市民青睐的代步工具

听证会上,对于这项规定,一部分人叫好,认为助力车车速过快,刹车系统质量普遍较差,加上车辆过重,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失控造成事故,必须加以限制。“的哥”龚坚强谈到:“我开车最怕的就是助力车,因为它速度一点不慢,骑车的人又不像汽车驾驶员一样要接受培训和约束。我天天在路上跑,经常看见助力车撞伤行人,有的还和汽车相撞,害人害己啊!”

另一方面,反对限制的声音也代表一部分市民的观点。上海王派电动车业有限公司营销代理张旦说,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半径的扩大,助力车以其轻便省力、价格适中的特点,已经成为市民青睐的代步工具。这两年发展这么快,说明助力车符合人们的需求,存在有它的合理性,限制未必会给老百姓带来好处。

交管部门:城市助力车增长迅猛,高事故率是其被纳入管理的主要原因,考虑车主承受能力将采取先“管”后“退”的办法

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0月,南昌市有电动、燃油助力自行车约20余万辆。符合国家标准(指排量为30毫升以下或每小时车速20公里以下)的助力车约8万辆,超标的助力车约12万辆,约占该类型车辆总数的60%,且以每年22.5%的速度呈明显增长趋势。

对于市民的关注和激烈讨论,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孔华表示,按照“区别对待、逐步淘汰、平稳过渡、化解矛盾”的思路,交警部门对助力车进行分类管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市民安全出行。

高事故率是助力车被纳入管理的主要原因。对此,交警部门分析,驾驶人交通意识不高,助力车安全性能差等问题是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诱因。此外,由于助力车无牌无证,还引发大量治安案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比国内其他城市全面禁止助力车的做法,南昌市在整治助力车问题上显得比较谨慎。考虑到助力车车主大部分为中低收入人群。为此,交管部门还出台一系列降低收费和方便市民办证的便民措施。

“从降低驾证和上牌费、分3年逐步淘汰这些便民措施来说,交管部门还是充分考虑了助力车主的接受能力。”听证会陈述人之一助力车使用者刘敏发言说。

专家学者:禁止助力车是大势所趋,解决市民出行和交通拥堵,要推进“公交优先”,扩大公交系统覆盖范围

“禁止助力车是大势所趋,绝不能因为12万超标助力车车主的出行问题,而牺牲所有市民的出行权利。助力车问题关系着市民的出行问题,城市道路资源有限,市民在出行时,应该多选择公共交通。”在听证会上,来自华东交通大学的听证陈述人查伟雄博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助力车整治问题的关键。

“南昌道路交通秩序给人感觉是混乱、速度慢,一部分原因是助力车泛滥,另外一部分原因就是公共交通不发达。目前,南昌市居民收入还不高,多数人还买不起小汽车,仅能依赖便宜、方便的个人交通工具。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快速的公共交通系统,方便百姓出行。”来自南昌市质监局的听证陈述人陈保华说。

据华东交大有关专家介绍,西方发达国家城市交通所走的都是先发展个人交通,然后控制,最终发展“大公交”的道路。在当前节能降耗的背景下,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也都提出了“公交优先”战略,一批公交专属道路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实践证明,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是从根本上解决助力车问题的有效手段。

因此,有关专家认为,在现有的硬件设施条件下,南昌应该把“公交优先”体现在政府战略规划中,进一步加大投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公交系统的覆盖范围。

相关链接:

2002年8月,北京市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助力车上路。

2003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严禁助力车在市区行驶。

2005年,广东省珠海市规定从当年7月起,禁止助力车上路;

2005年8月,太原、福州、武汉、南宁禁止助力车上路;

2006年,厦门、广州、海口禁行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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