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良好的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从10月中旬起,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查处无营业执照、冒用他人商标标识、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自行车配件及维修场所超经营范围擅自拼装电动自行车,以及城乡“地下黑市”交易涉嫌盗抢二手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在整治中,该局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细化市场巡查内容和要求,增加巡查检查频率,做到巡查有记录,查处有结果,共检查“奥士达”、“绿源”、“羚羊”、“云雀”、“轻骑”等品牌的电动自行车20多种;同时,督促经营者做好进销台账记录,严格实行“索证索票” 制度,对电动自行车交易过程进行动态监管,有效地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10月中旬至12月13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05人次,车辆326台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摩托车和自行车配件及维修门店、废旧收购点以及仓库689(户)个;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商标侵权等案件共14件,其中无照经营4件,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9件,商标侵权1件;罚没款16.85万元;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49辆,没收不合电动车22辆,暂扣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电动自行车12辆;发放宣传教育资料950份,接受群众咨询188人次,播放广播15次,设立宣传点5个。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更加良好,违法经营行为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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