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中旬开始,桂林市工商局以严厉打击生产(拼装)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流通市场上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为重点,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维护了电动自行车流通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的权益和消费安全。
目前,桂林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十分热火,其销售门店多达200多家,但电动自行车流通市场问题较多,消费者反映较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严把市场准入关,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流通市场经营情况,在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管理工作的同时,以市场巡查和集中突查相结合,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依法取缔了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店12家,责令12家超范围经营销电动自行车企业限期变更经营登记,并立案查处4起非法销售拼装电动自行车案。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和安全问题,该局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测,对销售无生产许可证、超过国家技术标准功率、重量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执法人员共送检电动自行车15批次,经检验,其中11种品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有超速、超重的问题,该局分别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销售。为维护电动自行车流通市场秩序,该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的假冒侵权和虚假宣传行为。目前,执法人员先后查获侵犯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雅马哈”、 YAMAHA”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亿本雅玛哈”电动车案,查获伪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大阳铃木”电动自行车案;分别查获使用“央视上榜品牌”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电动自行车案、电动自行车违法广告案各一件。
桂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电动自行车的售后服务方面,还存在产品“三包”、配件来历不明、维修难等较多的问题。工商部门在继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流通市场的监管的同时,还将指导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促进这个市场迈步和谐良好秩序的轨道。(胡思进、唐燕凌)
信息来源:桂林市工商局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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