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龙、昌盛”等荣获2007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来源:      2008/1/2   浏览4770次   

 根据国质检监[2007]59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国质检监[2007]176号)的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社会公示和国家质检总局审定,决定授予1302家企业申报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 以下为部分企业名单:

电池 长兴昌盛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 昌盛 铅酸蓄电池
电池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振龙 铅酸蓄电池
电池 杭州海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 海久 铅酸蓄电池
电池 浙江金三发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 图案(飞轮) 铅酸蓄电池
电池 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 浙江 KAN 镍氢电池
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 浙江 野马、RaymaX、Mustang 碱锰电池
电池 浙江永高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707、LIHE、PLOUGH、MODIC-MAX 普通锌锰电池、碱锰电池
电池 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浙江 双鹿、图案 碱锰电池
儿童推车 宁波神马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 神马 SHENMA 儿童推车
儿童推车 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 晨辉·婴宝 儿童推车


    通知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免检产品的后续监督管理。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