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前夜 民营医院呼唤税收优惠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8/1/3   浏览3095次   

在医改方案迟迟未显露真容前,民营医院改革在2007年底再次成为讨论的热点话题。

知情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去年年底,受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委托,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组织了一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政策研讨会”。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税总局、中医药局、保监会、麦肯锡、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内研究机构的人士,都参加了上述研讨会。如何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瓶颈问题,成为会议讨论的热点。

参与上述研讨会的一位人士表示,业内呼吁2008年能对民营医院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同时提高民营医院的准入门槛。

调整还需论证过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7月10日下发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首次提出要对民营医院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为了鼓励民营医院发展,当时出台了“免税3年”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其中营业税率为5.5%,企业所得税率为33%,此外还有其他累计10.8%的税率。

原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梁浩材教授在研讨会上建议,为了保证民营医院的持续发展,营业税从目前的5.5%调整为3%,企业所得税应按民办教育待遇享受优惠,取消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等,新办的民营医院免税期延长为5~8年。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和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的有关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证实,这次研讨会议上,有关降低民营医院的税收问题的呼吁确实比较多,但他们也明确表示“相关部委并没有对这些呼吁作出任何表态,目前也无法就此作更多的解读。”

卫生部规财司的一位人士则表示,民营医院税率是否降低、降低到什么程度还是需要有一个论证的过程,至少从现在形势来看,来自民营医院的呼声已经为国家相关主管部委所了解。

税收、获利双重压力

也就在上述研讨结束后的第十天,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和全国150家大中型民营医院的院长们在温州召开了“民营医院发展和税收政策论坛”,联合呼吁适当减低民营医院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

东莞东华医院院长李镜波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该院上缴的营业税2300万元,加上所得税和其他14种税额就近3000万元,远超过该院净利润。

卫生经济专家程晓明也曾作过专门的统计,如按5.5%和33%的标准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民营医院投资3~5年内基本没利润,“故近2~3年民营医院发展很慢。”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民营医院1792所,占据市场份额约为3%~4%。业内总结民营医院发展的五大难题为:发展的扶持政策不够;人才匮乏与流动性大;税收多,负担重;无消费标准;诚信危机严重,社会认同差。

卫生部医政司原司长、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会长于宗河介绍说,目前我国民营医院80%以上定为营利性,“税收压力与获利冲动的双重叠加,一些民营医院只好搞‘负担转嫁’。”

进入门槛或提高

另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除了民营医院极为关注的税率问题之外,今年民营医院的准入门槛可能将有所提高。“可能对那些小型的个体诊所审批会更加严格,倾向于鼓励民营资本去投资大中型专科或综合性医院。”

自从民营医疗市场兴起以来,各地对民营医院的审批制度并不是很严格,也直接导致了一些以短期收益为主的投机者大量进入,失去诚信甚至违法行为时常上演。

2007年12月26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所有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这其实就是一个信号,预示将来民营医院的审批和发展必须将进一步与公立医院统一起来,而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标准,首先就要提高民营医院的准入门槛。” 梁浩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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