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应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

来源:东南快报      2008/1/21   浏览3181次   

由于全国各地对电动车管理采取不同措施和标准,导致电动车无序增长,也给管理带来混乱。电动车的禁与放也成为各方的焦点,针对这种情况,省人大代表黄以西向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我省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建议》。

该建议指出,根据相关指标,“轻摩化”电动车应属轻便两轮摩托车,而不属电动自行车范畴。由于这些车辆至今未上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上牌,致使车辆无牌、驾驶人无证上道路行驶现象十分普遍,交通安全隐患大。

从目前全国各省对电动车采取的管理措施也各不相同:广东、海南等省份,将其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对无牌无证的禁止上路;而一些城市在市区限制摩托车通行总量后,又出现了“轻摩化”电动车的无序增长问题,给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新课题。因此,许多城市对“轻摩化”电动车采取过渡期使用办法,超过期限后全面禁止的政策,如福州等城市。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但截至目前,我省仍然没有配套的具体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导致各地无法可依、无所适从。将这些车辆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十分必要且异常紧迫。

因此代表建议:尽快出台我省“轻摩化”电动车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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