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召开

来源:公安部网站      2008/1/25   浏览3553次   

今天(1月24日),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出席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孟建柱强调指出,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去执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孟建柱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取得的显著成效,高度评价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科学地总结了专项行动的经验。他说,2007年3月至11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千家万户的自行车被盗问题,雷厉风行,说干就干,迅速在全国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注重打防结合、边打边建,用整治推动管理,用管理带动整治。经过9个月的不懈努力,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沉重打击了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有力遏制了此类案件的上升势头,初步建立了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这次专项行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也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孟建柱说,看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状况好坏,不仅要看立案数和破案数,更要看老百姓的切身感受,要看老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自行车被盗问题看似小事,实则是事关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判断社会治安好坏的重要标尺。这次专项行动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之所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最根本的就是我们能够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去想问题、办事情,能够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感情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只要我们情系百姓,心怀民生,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有困难也可以克服困难,没有办法也可以找到办法。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去想问题、办事情,从类似自行车被盗等群众关心的“小事”、“简单”事、“平凡”事抓起。只要我们带着对人民群众最强烈、最深厚的感情,把这些“小事”做好了,就是大事;把这些“简单”的事做好了,就不简单;把这些“平凡”的事做好了,就不平凡。

孟建柱强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是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在这次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中,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了整体合力。尤其是把打击整治行动同加强宣传发动工作紧密结合,积极调动社会各界,使得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一场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人民战争。同时,实行打击处理和从源头上治理相结合,用超越于传统经验之外的办法,用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机制,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当前,还有许多类似自行车被盗的治安问题需要我们一个一个地去研究、去解决。困难是有的,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次专项行动充分说明,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就必须用创新的理念来指导工作,才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孟建柱要求,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去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解决类似自行车被盗等“老大难”问题,最容易半途而废,最容易流于形式。我们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取得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初步成功,更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去开创未来。下一步,要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把这件实事办得更好、好事办得更实,以扎扎实实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历时9个月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案件上升势头。全国共查破自行车案件100万余起,打掉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2.4万多个,捣毁非法窝点20.6万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4.3万余人;收缴各类自行车141万余辆,向群众返还自行车98.8万余辆。同时,专项行动期间,还初步建立了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基本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

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还对各地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385个先进集体和77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组长郭汝斌,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主持。(人民公安报记者 徐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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