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出行代步的工具中,电动车、自行车大多是没有“身份证”的“黑户”,如果爱车被盗,车主也无法按图索骥,只能自认倒霉。按照国家规定,2007年12月1日以后新生产的自行车,都要刻制全国统一的15位编码,商家在销售新自行车时要实行实名制。算来新规已经实施3个多月了,南宁市的情况怎么样呢?昨日,记者在市内走访中发现,超市积极实行国家规定的购车实名制,但大多数自行车店的商家称,由于没有得到相关通知,他们没有实行这项制度。
超市实行实名销售
顾客信息不会泄露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民族大道的沃尔玛超市。在自行车销售处,有一个黄底黑字的醒目通知牌,上面写着:“尊敬的顾客朋友:为了执行市政府的《规范自行车购销条例》,现在商场购买自行车需要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及单车式样、规格、型号等信息,请配合员工登记,多谢合作。”
该超市自行车销售主管覃思诚告诉记者,这个通知是2008年1月1日起放在商场的。超市总部收到有关自行车销售实施实名制的相关文件后,就开始实行实名销售。自行车厂商配有自行车销售单,需要在销售单上面填写购车人的姓名、电话、地址、车子的款式等信息。销售单一式三联,分别由超市、所属辖区派出所和购车人保存,超市每个月都会将销售单送到派出所。
覃思诚说,自行车销售实行实名制后,销量没有受到影响。“如果车子被盗,派出所根据实名登记,更容易找到车子并联系失主。顾客听了实名销售有这些好处就更放心,更有利于自行车的销售。”
在销售单填写了个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会不会发生信息泄露?针对市民的担心,覃思诚表示,请顾客放心,超市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他们会保管好顾客的信息,不会泄露。
多数商家未实名售车
称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各自行车品牌专卖店及个体商家是电动车、自行车销售的大头,但记者走访了中华路、中尧路、福建路等30多家电动车、自行车店,发现只有近四成商家知道自行车实名制的规定,其中仅有不到一成的商家执行实名销售。
中华路一家电动车商店的一名男店员告诉记者,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不用登记身份证号等信息,只要开保修卡、说明书等就可以了。对于目前是否要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销售,这名店员不以为意:“广西现在还没有正式执行呢,等到正式执行了再说吧!”
大多数商家表示,他们没有听说过购车要执行实名制的规定,而且市民在买车的时候,也不愿意留下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一些销售编码车的商店也表示,由于没有接到执行购车实名制的通知,“三联销售单”也基本没派上用场。
近半市民表示不知情
买车多注意款式价钱
“买自行车也要登记身份证?”听到记者的询问,市民陈又梅很惊讶。她说,因为家离单位有点远,所以想买一辆自行车代步,但她从来没听说过买车还要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电话。
记者随机询问了约10名在选购自行车的市民,其中有4名市民表示对自行车实名制并不知情,有5名市民称曾在报纸、电视上看到过相关新闻报道。但他们均表示,买车时一般只注意车子的款式、价格以及商家有没有给保修卡、售后服务等,因担心资料会外泄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即使商家要求填写详细资料,他们也不愿意填。
市民张女士对实行实名制表示赞同,但她提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希望有关企业和部门能妥善保管,不要使资料丢失或被滥用。
网友“桂平大头勇”在南宁时空网发表了《自行车,不管不行啊》的文章,里面写了他的新车买了三天就在小区楼下被盗的遭遇。他说:“听说,为了打击偷车行为,出台了自行车管理办法,也就是实名制购车……我们小区门口就贴了一张这样的告示,不过,这样的政策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实施。”
实名制有效整治黑车
但相关工作仍需完善
自行车实名制仍少为人知,实行这项规定究竟有什么作用呢?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自从南宁市逐渐实行自行车实名制后,对治理社会治安有很大的好处。市民购买的自行车就像有了一张”身份证“,能证明这辆车的身份,公安机关也有了档案报备。如果这辆车被盗,那么,实名制就成为这辆黑车的证据,公安机关在确认车主和案件查处上也会事半功倍,对遏止偷盗行为以及完善社会风气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他表示,我国包括广西南宁各地在内,对自行车实名制度还在进一步探索,公安机关等相关各部门如何实施工作,如何分工、合作、协调,还不够明朗,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逐步完善。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