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3月8日讯 单县一消费者在县城一家电动车门市买了一辆崭新的电动三轮车,不料买回家后发现,这辆电动车仅行驶了20公里就需要再次充电了,这与商家当初承诺的:车子充满电后可行驶120公里相去甚远。3月7日,该消费者返回该门市要求换车,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好走进单县消协进行投诉。
据了解,这名消费者姓王,家住单县龙王庙镇。今年春节期间,王先生来到单县县城某电动车门市以2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当时,商家曾承诺,该车充满电后的续行里程在120公里以上。回家后,王先生就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给电瓶充上电。但是电动车仅行驶了20公里就停了,他仔细看了车上的仪表,才发现竟然是电瓶没电了。该不会是没有充满电吧?对比当初商家的承诺,王先生感到十分疑惑,于是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如此。3月7日,他再次来到县城这家电车门市,找商家要求换车。但该商家却以种种接口予以拒绝,只答应如果王先生再添加150元钱,可以给他换个电瓶。双方协商未果,王先生只得向单县工商局投诉。
单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会同商家对王先生的电动车进行查验,发现该车配置的电瓶是14安培的,与说明书规定的17至20安培明显不符。工作人员经查发现,原来商家在售出该电动车前,已暗中将车上的大容量电瓶换成了小容量电瓶,才使得电动车动能不足。据介绍,商家此目的在于再次出售大容量电瓶赚钱。最终,商家接受了工商人员的调解,将2600元购车款退回了王先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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