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将得到公积金的支持,而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沉淀在账面上的金额达2000多亿元。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表示不考虑公积金证券化,而是将通过公积金制度调整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取之于房、用之于房”
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从上个世纪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目前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超过了1.1亿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总量超过了1.6万亿元。
这些资金中绝大部分已用于职工购买住房、租赁住房和进行大的装修改建等。在账面上全国住房公积金还有4000多亿元,但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实际还有2000多亿元在账面上。
对于这么大的沉淀量,侯淅珉解释,由于公积金本身的性质不能跨区域转移,造成了有些省区公积金贷款率已经超过了90%或更高,但在一些房地产市场不是特别活跃的地区,公积金的沉淀量相对大一些。“这就是目前从总量上看为什么我们还有2000多亿元的资金没有贷出去的原因。” 侯淅珉说。
就如何激活大量的公积金,侯淅珉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原则是公积金要“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会考虑向证券市场发展。作为替代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草拟下一步如何通过制度调整,使得公积金更加倾斜,去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从新加坡和国内经验来看,公积金政策倾斜对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就政策倾斜措施,侯淅珉强调,首先是要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体系,然后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在贷款的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照顾,包括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也要进一步简化手续。
廉租住房建设仍将大步迈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昨天也表示,除了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存在困难之外,目前各地廉租住房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底数还不是很清晰;二是按计划在2007年年底,对于提出申请的设区城市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其没有实现的主要原因是现有房源中适合于作为廉租住房用途的小户型房源不多,结果还有相当数量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市场上租不到适合的房子。
不过他指出,2007年是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步伐迈得最大的一年。截至去年年底,全国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而在这95万户中,就有68万户是去年当年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困难的低保家庭。此外,为解决廉租住房,去年各级政府一年当中总共投入资金94亿元,是1998年到2006年投入总和的1.3倍。
齐骥强调,今年中央要将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提高到68亿元,同时要求各个地方也要增加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这样,就使得我们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加房源。”
为确保各地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限价房的投入到位,齐骥称,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建设部就已经着手调研、准备起草《住房保障条例》。现在,“《住房保障条例》已经列入了2008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我相信可能不会用太长的时间这个条例就面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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