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讯 刘女士花了3100元购买了一台电动车,没想到骑了还不到一个月,蓄电池就出现了容量不足的现象。按照说明书上所写,电池充足电后能骑行40-50公里,可她充足电后还没有骑行20公里就没电了。
在与经销商多次协商未果后,她只好投诉到消协。
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由于电动车“三包”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像刘女士这样关于电动车质量的投诉逐渐成为目前消费投诉的焦点。其中,投诉主要集中在电瓶无法充电或无法充满、电动车刹车不灵、零部件易损坏、电动车售后服务质量差、达不到事先的承诺以及经销商关门退市无法维权等。
省消委会和省质监局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关于电动车的统一行业标准,导致各个企业都以自己制定的标准作为企业标准。如关于三包期的规定,厂家一般都规定整车的三包期为一年,但在关于电瓶的规定上,有的厂家规定电瓶的三包期为一年,有的则规定为半年,这给消协人员调解纠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是消费者在购车后没有及时索取有效票据,导致产品出现消费纠纷时,销售商往往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三是不少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在销售和宣传过程中故意夸大产品的性能,导致造成诸多投诉。如某品牌电动车说明书上称其充电后的续航里程可达120公里,时速可达40-50公里/小时,而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车最快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
四是无证照经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部分经销商马上采取关门退市的方式逃避责任,从而导致消费者维权无门。
为此,省消委会和省质监局有关专家提醒:在选购电动车时,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质量可靠、返修率低、有固定特约维修部、售后服务良好、品牌信誉高的电动车,不宜购置超长、超重、超宽、超速的轻摩化豪华型电动自行车。
同时,消费者在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时,还要仔细注意查看厂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务措施,以便发生纠纷时,有利于自己维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