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动车在快车道相撞 是谁的责任?

来源:不详      2008/4/16   浏览8852次   

交通事故每天都会发生,但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导致其中一人生命垂危的严重事故还是第一次听说。在杭料理业有名的厨师王勇群,深夜骑电动车与另一骑电动车女子相撞后倒地重伤。昨天,医院开出了两张病危通知单。

事故发生在前天晚上10时50分左右,两辆电动车在文一西路212号门前发生强烈碰撞。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现场,依然见到事故留下的痕迹。春天花园小区的保安詹华说:“我当时只听到很响的撞车声,从值班室跑到10米远的地方一看,只见男的躺在地上,嘴里吐着血,女的坐在地上哭,两辆电动车被撞得几乎报废。过路行人见状,纷纷报警。”

詹华和同事张先国、李明等7人,赶紧拿出交通警示栏杆,将受伤者围在中间,让过往的车辆绕行,直到120急救车将两名受伤者送往医院。

“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会有这么严重,还是第一次看到,也是第一次听到。”詹华和他的同事们说。

骑车人包美英45岁,在文一路一家超市上班。两车相撞后,她也被摔倒在马路上,左侧头顶部、肩部等有擦伤,经治疗后于昨晨出院。

昨天上午8时10分,省立同德医院重症监护中心门口陆续走进十几人,他们都是杭城料理业的同行。

刚从余杭瓶窑赶来的吴先生,看着紧闭的监护室大门摇头叹气。3年前,来自四川的吴先生认识了王勇群,因为都是做料理业的,两人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他是杭州料理业的老前辈,做这行有12年了,从服务生到学徒、厨师,再到料理店的股东,不论是为人还是他的业务能力,同行里没有人不佩服的。现在被撞成这个样子,真让人痛心……”吴先生捂着脸说不下去。

“大儿子勇群前天还打电话给家里,叫我们少干点活,说爸妈身体好,他和弟弟创事业会更放心。电话才打过没多久,他就出了事。”父亲王元根靠在墙上抹泪。王勇群的母亲、妻子、女儿都赶到了医院,他们焦急万分。

王勇群属特重型脑外伤,血压不稳,随时可能死亡。从前晚11时12分送到急诊室到昨天凌晨1时半,医院连发两次病危通知单。

事发后,周边好多小吃店还在营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说,当时两个骑车人的车速都很快,好像女的由东向西行驶,男的由西向东,只听“砰”的一声,就出事了。

两非机动车相撞致人重伤或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王勇群的弟弟王福群到事故现场通过多方了解,他质疑说,刚拓宽的文一西路在前几天下大雨前都亮着路灯,而这两天该路段却没有一盏灯亮着;另外,这条路的人行道还在修理,如果人行道通了,他哥哥也不会将车骑到车道上去。没有路灯和人行道,才使他哥哥骑车与人相撞,并最终受了重伤。

王福群说,律师告诉他,可向有关部门提起索赔诉求。

就目击者称当时相撞的两辆电动车车速过快一说,记者昨天走访了杭城多家电动车销售点。在文一路物美超市三楼,销售员刘吉萍在推销某牌电动车时,明确告诉记者该车时速最高有38公里,当记者问国家规定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时,她说消费者的需要才是第一位,现在一小时跑20公里的电动车谁要啊。

对于两辆非机动车相撞而造成一方重伤或死亡,事故主要责任一方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时两辆电动车是否速度过快?昨晚7时,处理这起事故的西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徐高鹏说,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有如酒后驾车等特殊情况,他们在事发后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不排除一方有逆向行驶的可能,但整个事故责任认定,在10天左右会出结果。

有市民称,电动车推行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自行车,也是非机动车,是不是也要交第三者责任险?但现在杭州已经取消了自行车上牌,交50元保费可买一辆半新自行车了。

目睹事故的陈先生说,杭城电动车之多,折射出的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不发达。城市的公共交通如此不便,骑自行车又远又累,市民就会买辆电动车来骑,还希望骑得快一点,所以就擅自将电动车“提速”。如果将责任全部归于骑电动车的市民,是不太公正的。

解决电动车频发事故的最终办法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使人们觉得骑电动车真不如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来得方便和安全。那样,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就会减少乃至消失。

当然,在现阶段加强电动车的管理才是重中之重。

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能实行吗

谁都知道,机动车撞了人或者撞了非机动车,都会由保险公司按第三者责任险所保的保费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但是,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车肇事,谁来买单?而且,有人提出,电动车也该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1998年,省有关部门发文: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可以合法上路。2002年至2004年,我省的电动车销量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目前,杭州的电动车总数已近70万辆,每个月还在以1万辆的速度递增。

电动车逐步成为杭城市民主要的代步交通工具,可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据统计,杭州市平均一天发生一起以上涉及电动车伤人事故。电动车事故占交通安全新问题的首位。

记者了解到,目前杭州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交警在处理双方都是非机动车者的过程中,因为电动车没有车辆保险,伤者的治疗费用往往成为一大难题。

昨天,杭州市一位资深法律工作者告诉记者,非机动车出现的交通伤亡事故,按责任轻重进行认定,但在法院判决执行时,被执行人往往由于家境条件等原因,而不能支付相应的治疗、赔偿等费用。那么,事故责任人就要面临除经济赔偿外的处罚。

“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无疑是化解这种当事双方都“尴尬”的最好办法。

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能实行吗?

昨天下午,中国人保杭州分公司理赔中心副主任吴岱磊告诉记者,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类似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则比机动车要便宜得多,一旦出现意外,可获赔偿。如果投保人花了50元的保费,发生意外时就可以获赔5万元。

中国人保杭州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葛俊松说,2003年他们用一种比较特殊的方式推出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当时有数千辆电动车投保。但是,这一保费低的险种推出没多久就推行不下去。

业内专家陈荣耀分析,较之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要求像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一样,属于强制投保,电动车险是由消费者自愿购买的,加上电动车出事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多为小事故,不少车主认为没必要投保,这是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受冷落的真正原因。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