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羚羊掀起“打假”维权之战

来源:江南时报      2006/6/2   浏览7930次   

从2003年以来,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腾羚”电动车获得了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的“江苏名牌产品”称号。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小羚羊虽然如雷贯耳,但“腾羚”不免有些陌生,这“腾羚”到底是什么品牌,它和小羚羊又是什么关系?2005年起,电动车行业突然冒出许多版本的“小羚羊”,有“绿洲小羚羊”、“大陆小羚羊”等等。“腾羚”虽不叫小羚羊,但也和“羚”字挂勾。消费者不禁要问,究竟哪个才是正宗小羚羊?

事出有因

近年来,苏州小羚羊公司生产的“腾羚”牌电动车不断遭到消费者的质疑,甚至有一些购买苏州小羚羊电动车的消费者也认为小羚羊就是小羚羊,腾羚不是小羚羊(“腾羚”是小羚羊电动车的一个商标),公司的各级经销商也因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据知情人士透露,自从有了各式各样假冒的小羚羊,苏州小羚羊的市场份额流失了20%左右。

与此同时,苏州小羚羊受到了来自北方一家公司的骚扰。这家公司因早年注册了羚羊品牌的自行车,虽然有苏州小羚羊扬名在先,但还是“名正言顺”地打出了小羚羊的品牌,并同时恶意与苏州小羚羊在“小羚羊”的品牌上一较高下。由此,苏州小羚羊由原先的消极防御转为积极防御,公开与各种版本的“小羚羊”叫板,那么苏州小羚羊究竟是怎样一家公司呢?

1997年11月7日,苏州小羚羊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的注册名称(商号)为“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据悉,这是国内最早也是全国第一家被国家工商部门核准的“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公司是创元科技的子公司,长期致力于专业研制、生产、销售“腾羚”牌电动自行车。其实,苏州小羚羊公司在企业创建初期向市场推出了一款新产品,即采用36V免维护铅酸电池为能源的可骑行式电动车,由于该款产品为国内首创,且使用便捷,一经推出就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由此,该款电动车被业内誉为“小羚羊款”,并成为国内众多生产厂商争相模仿的对象。从此,亲切可爱的“小羚羊”三个字也深入人心,一直以来,消费者将该公司用于企业宣传中所用的商号“小羚羊”当成苏州小羚羊电动车的品牌加以信赖,并在业内提起小羚羊已形成了一种不争的事实:小羚羊就是苏州小羚羊。但事实上,一直有一个细节被广大消费者忽略了。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公司总经理施建豪说,小羚羊自创建以来,就一直遵守国家的商标法等相关法规,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在创立品牌时,得知“羚羊”二字已有其他机动车公司注册不能注册“小羚羊”时,小羚羊就选择了“腾羚”,取意“奔腾的羚羊”。因此,苏州小羚羊公司的商标是“腾羚”,而小羚羊只是企业的商号。之后,为强化企业商号的标识作用,形成商号与商标的统一,苏州小羚羊于1998年将“小羚羊”企业商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电动自行车”的注册商标,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得到核准。2002年3月,苏州小羚羊公司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小羚羊”商标。这次,苏州小羚羊公司的所有电动车零部件已成功申请注册,整车的商标注册还在申请中。

风起云涌

据悉,经过多年的努力,苏州小羚羊已经拥有自己研发的20多项专利技术,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洲CE质量与安全认证、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的FCC质量认证。目前,公司有5个系列近百种款式,销售渠道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至今累计销售电动车超过50万辆。在国际市场上,苏州小羚羊公司的产品已批量出口美国、意大利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随着苏州小羚羊企业知名度的与日俱增,小羚羊电动车已成为国内电动车行业的知名品牌,“小羚羊”也成为全国驰名商号,“小羚羊”3个字已基本上成为小羚羊电动车公司产品的代名词。但是,小羚羊一直有一个尴尬需要面对:小羚羊商号和商标的不完全一致。由此,苏州小羚羊公司也给其他不正当竞争的同行业者留下了可乘之机。

2005年起,省内外一些电动车厂商,擅自非法使用苏州小羚羊公司的商号、“借”用小羚羊的品牌,偷梁换柱、堂而皇之地做起了小羚羊的买卖。

据调查,各种假冒的“小羚羊”共有三种形式,一是将“小羚羊”企业商号张冠李戴,为自己的电动车商品做包装和宣传;二是套用小羚羊的字样,误导公众;第三则是浑水摸鱼,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低劣的产品和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

“这些厂商在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扰乱了市场,混淆了产品,造成相关消费者的误认。不仅侵占了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还导致小羚羊信誉的降低,同时给企业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内有20余家电动车厂商将“小羚羊”作为宣传手段、企业字号,其中还有一两家声称已经拥有“小羚羊”电动车的注册商标。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已经申请注册“小羚羊”商标的登记案卷有13件之多,都是近两年相继申报的。但是事实上,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任何一家厂商得到“小羚羊”整车的注册商标。

针对目前有一些厂商声称为苏州小羚羊分公司的事情,施建豪表示,苏州小羚羊成立至今,从未在国内任何地方设立过该公司的分厂、分公司。目前,苏州小羚羊决定一方面耐心等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早已申请的注册商标的核准;另一方面将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竞争者展开一场持久的 “打假”维权之战。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