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25日中广网乌鲁木齐记者报道,因涉嫌伪造产地,31辆“神州鸽”电动自行车被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市区分局查扣。
据悉, 4月24日16时许,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九家湾的民宅小院。执法人员看到,面积100多平方米的厂房里,电机、车架、轮胎、电瓶、电动车专用控制器等散乱地摆了一地,中间竖立的是4辆组装了一半的电动自行车,另有31辆已组装好的“神州鸽”牌电动自行车放在厂房里。而在车身、外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上,均标有“天津某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而该厂负责人何某现场提供不出任何厂家授权证明和产品质量资料。
据了解,我国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将其最高车速限定在每小时20千米以下,重量限定在40千克。因为车速过快、车重过大的话,就会增大运动惯性,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对驾车者造成危险。而执法人员在现场测试5辆电动车,时速均超过20千米,最高时速达到40千米。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查询其生产企业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切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非法拼装、组装或来路不明的电动自行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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