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还真是巧到家了。不过,巧归巧,可不能对违法的事情心存侥幸。
1月3日上午,老刘在工地捡到一串钥匙,旁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车。鬼使神差的,平时老实的老刘,拿着钥匙去试旁边的电动车。一试,不对。再试,也不对。三试,开了,老刘窃喜。
见四下没人,老刘将车子骑到附近另一工地停放,准备下班再骑回去。
碰巧的是,老刘在停车时,被小李看见了,小李是车主小赵的朋友。更巧的是,小李经常借用朋友的车。
“这不是小赵的电动车吗?”小李赶紧打小赵的电话。小赵也正在找车,说刚放一会儿就不见了。两人一对口,对丢车事情知道了八九分。
中午时分,老刘下班,拐到附近工地拿车,刚打开锁,就被小李和小赵逮住了。
近日,台江法院审理此案,判处老刘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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