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自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国家标准、在京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并定期公布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目录;对非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依法予以处理;禁止销售燃油助力车及不符合标准的二轮、三轮电动车。
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于1月14日、1月27日、3月17日、5月1日分四批向社会公告255家生产企业的共306个品牌、850个型号的产品销售目录。当前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已达535家,各工商分局已经全部建立专项监管台账。登记之初,该局向销售商制发了《致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公开信》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在店堂销售区张贴已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结合2005年度年检、验照,要求销售商到登记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明示“销售电动自行车”项目,以便于日常监管、统计;此外,专门制作了600块宣传提示牌和目录公告,悬挂、张贴于各销售商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核对目录购买放心的产品。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北京市工商局自4月1日-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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