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频频惹祸显现制度缺陷

来源:山西新闻网      2008/6/27   浏览3623次   

6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省城恒山路尖草坪电车总站附近,一辆水泥罐车与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骑电动车的两位女士一死一伤,原因是电动车车速太快。

6月17日上午8时左右,在大营盘并州路与南内环街交叉口,一辆桑塔纳轿车在左转,突然一辆电动车横穿过来,骑电动车的男子身受重伤。

虽然在交通部门现行电脑系统中,没有“电动车”这一项,以致事故统计数字不详,但交警和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感觉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发生事故并需要救治的起数明显增加。太原市交警支队的胡队长说:“近年来,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大量增加。”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以其美观、快捷、使用成本低等诸多优点,成为老百姓交通出行的首选。往常,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各式电动自行车是城市环保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如今,电动车已成为继摩托车之后的事故多发车。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电动车不断引发交通事故呢?

太原市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车安全性能远低于摩托车和汽车等机动车,加上许多驾乘者无视交通法规,“信马由缰”,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损命伤财。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电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则应靠右行驶),而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在横过机动车道时也应下车推行。但是,近日记者在街头观察发现,大部分电动车驾驶者没有遵守这些规定。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电动自行车不需上牌,也没有实行登记制度,电子眼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无从处罚。许多电动车驾驶者在没有交警现场执勤的情形下闯红灯、乱转向、逆行,有的骑车带人在交警纠正后要么不配合,要么阳奉阴违,躲避交警。交警支队一负责人表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除了电动车本身在制动性、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的问题外,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违法多也是重要原因。”“时下,电动车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可是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法律规定,使交管部门日常管理陷入被动尴尬状态,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能尽早出台应对措施。”一负责人说。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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