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守法 撞伤自己还赔钱

来源:常德新闻网      2008/7/16   浏览3701次   

7月14日,19岁的小青年严某驾驶一辆电动车“飙车”闯红灯,没想到由于车速过快,撞到了正在正常行驶的一辆小汽车,严某左腿撞伤住进了医院,还给小汽车车主赔偿了1600元。

当天下午2:40分左右,家住常德城区人民西路的严某,驾驶一辆电动车经芙蓉路前往文理学院,在途径与洞庭大道交汇的十字路口时,严某看到过往车辆不是很多,就驾驶着电动车想快速闯红灯过马路,不巧正好撞上洞庭大道上一辆由自东往西行驶的小汽车。严某左腿撞破皮满腿流血,小汽车后门也被电动车撞变了形。接到当事人报警后,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快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走访及询问双方当事人认定,严某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严某不仅自己要负全责,还要负责赔偿被其装坏的小汽车车主1600元维修费。

记者在医院见到撞伤的严某时,严某对自己“飙车”闯红灯违法行为造成的苦果悔恨不已。“现在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将车的速度开到最大,随意闯红灯。而且一些骑车人仗着电动自行车比自行车快,又比汽车灵活,在前行时经常与自行车或汽车抢路,在快车道和慢车道之间交叉骑车,实在是太危险了。”有市民表示,目前针对汽车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规定比较全面,有关部门也应该考虑出台针对电动车的明确规则。

记者通过采访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得知,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电动车的有关管理规定并通过记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驾驶电动车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快车、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不逆向行驶、不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过往路口注意行人车辆谨慎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