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第三次座谈:是禁是放激辩三小时半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6/6/14   浏览6499次   

        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昨第三次座谈,广州中心区8月拟“禁电”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交宣、蒋忆军,实习生李院乐报道:广州市第三次电动自行车管理征求意见座谈会昨日下午在市交警支队举行。23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13个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与会。座谈会由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卫平主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广州城市发展战略及交通现状,分析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利弊。与前两次座谈会有所不同,此次与会代表明显“有备而来”,很多带来资料图表辅佐自己的观点。长达3个半小时的唇枪舌剑交锋中,来自政府智能部门的代表普遍都不赞成全面放开电动自行车,大多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主张禁的同时也表示,禁行不应该搞“一刀切”。据了解,广州市公安局正在委托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进一步开展民意调查。市政府将在广泛征求、综合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最终提出方案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在广州市正式实施。在座谈会后,刘敬军支队长透露,收集到的总体意见倾向于“尽快在广州市中心区禁止电动自行车”,并会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适当放开”,具体管理方案预计在8月份左右正式公布实施。


  昨天座谈会上一男子不请自来一语惊人——“你们不懂电动自行车”


  本报讯记者胡军、实习生李院乐报道:“你们不懂电动自行车!”昨天,广州市第三次电动自行车管理征求意见座谈会进行到一半时,后排一位橙色衫男子一语惊人。这位自称在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工作的男子说:“我今天是不请自来,主持人表示欢迎我,对这种开放态度,我十分赞赏!”男子随即话锋一转:“你们不能把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混为一谈,电动自行车是非常安全的,许多代表讲的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是五种交通形式中成本最低的,它是城市交通的微循环系统,没有这个微循环系统,城市交通的肢体就会麻木!”针对“禁电动车鼓励乘公交车”的意见,他举了一例:他家一位钟点女工因不愿多花1元钱,等了近两小时才乘上1元票价的公交车。“2元车票对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个负担。我认为,对电动自行车不应限制,而应规范管理才是!”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