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30日上午杭州市政府召开的破解“行路听车难”问题专题会议上了解到,超标电动车已经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光今年上半年,杭州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61人死亡,电动自行车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电动自行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它究竟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目前,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归属还不明确,这就给道路通行路权的分配带来了问题,忽而机动车道,忽而非机动车道的“流动性”,使电动自行车带来了不容忽视的交通安全问题。
目前,老城区的电动车自行车已达到74.9010万辆,仅7月份就新增14446辆。今年上半年,杭州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61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6.31%,同比增加18人。由于不少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存在,而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也处于失管状态,限速装置拆除简便等原因,造成了不少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大大超过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20公里/小时。
“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厂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都把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设置的很快,不少电动车在实际行驶中可以达到60公里/小时,这样的‘非机动车’比市区的汽车跑得还快。”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这样解释“超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要好好治理超标电动车。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一率不准上牌,有关部门一定要牵头把事情解决好。”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会上语重心长地表示。
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单位或个人,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进行相应的处罚。这将从从源头上阻止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从生产和销售环节上保护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条例》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并规定驾驶电动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20公里/小时的行驶时速。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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