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送货载客将扣车 最高罚款2500元

来源:信息时报      2008/8/12   浏览4075次   

昨日下午,广州交警联合海珠分局民警及联防队员,以便衣突击和制服执法相结合形式,专项整治中山大学布匹市场内的非法车辆违法上路现象。140名执法人员在1个半小时内暂扣139辆违法车。警方表示,对于违法电动车,将处以最高2500元罚款及拘留15天的处罚。

市场需求大电动车难禁

昨日下午2时许,约140名交警和海珠分局的民警及联防队员分布在中山大学附近的布匹市场和纺织市场,集中整治非法上路的电动车和改装电动车。中山大学附近集聚了多家大型布匹批发市场,商家运载货物对电动车的使用需求特别大。有商家称:“我们的店铺就在批发市场里,有顾客买我们的布,用电动车送过去又快又方便。”不仅是商家自用,电动车非法载客情况也非常严重。昨日下午,记者刚出地铁站口,就有近10辆电动车围了上来,“去哪里啊?坐我的车吧?”。“到批发市场的,5块钱。”狭窄的地铁口被这些电动车挤得混乱不堪。

昨日下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短短1个半小时,警方暂扣车辆达到139辆,其中残疾机动三轮车10辆,电动自行车120辆,非法改装人力三轮车2辆,自行车7辆。

“既然禁止电动车上路,为什么到处都在卖这些车?”昨日下午3时许,交警缴扣近40辆电动车,一些被扣车的车主围在交警附近不断发出质疑。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记者在附近瑞康路和新港路上的单车销售档发现,不少卖自行车的售车档,同时出售电动车。档主表示,附近批发市场集中,卖电动车比卖自行车的销路要好很多倍,谁还理什么禁行令。

骑电动车最高罚2500元

现场执法交警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电动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绝对禁止在路面行驶的。凡是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车一律以嫌疑待查为名扣车一个月。交警首先对扣查车辆称重,如车重超过40公斤,行驶时速超过20公里被判定为电动摩托车归类机动车,驾驶人如持有驾驶证将将被罚款1000元,另按非法驾驶无牌车被扣罚12分。如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则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将被拘留15天,另需罚款2500元(驾驶无牌车罚1000元,无证驾驶1500元)。而经称重显示车重不超过40公斤且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则按照电动自行车处理,归类非机动车。车主需要出示身份证和购车发票到广州市交警支队领取,并需要交纳罚款50元。

现场被交警查扣的电动车经称重检测80%是电动摩托车,这些车时速最快超过60公里,速度非常快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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