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田东县到平果县城游玩的黄炳婷,由于沉迷网络游戏,将身上的钱用光后,没有路费回家就打起偷车的主意。8月18日,黄炳婷因犯盗窃罪,被广西平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黄炳婷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回家。由于整天无所事事,黄炳婷不仅喜欢游山玩水,还染上了“网瘾”。
今年1月28日,黄炳婷与其刚认识不久的朋友“阿平”从田东县到平果县城游玩。他们白天网吧泡累了,便到位于平果县城的马头山游玩,晚上又到网吧上网。次日凌晨1时许,俩人便将所带的钱花光了,此时,他们既没钱住旅舍,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想到白天在马头山游玩时,见山下某单位围墙已拆,而宿舍楼下停有不少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黄炳婷便提议偷车骑回田东,然后将车辆卖后平分钱用。“阿平”同意后,俩人便窜到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路某单位宿舍楼下,由黄炳婷望风,“阿平”动手将陈某和陈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车盗走。之后俩人各骑一辆车回田东县城。4月4日晚,黄炳婷在田东县城的一间游戏厅里被抓获。而“阿平”则去向不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二轮摩托车价值1680元、电动车价值1560元。破案后,被盗二轮摩托车已被收缴并退还失主。
黄炳婷因涉嫌盗窃,于2008年4月5日被平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依法逮捕。平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炳婷犯盗窃罪,于今年7月23日向平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炳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炳婷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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