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将对违规电动车驾驶人施行交通违法记分

来源:长沙晚报      2008/10/6   浏览3738次   

长沙的电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之多,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难点问题。昨日,记者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长沙正在酝酿出台相关举措,对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周期记分管理,因此市民以后骑电动车出行需带居民身份证。

“涉电”交通事故频发

根据有关部门估算,目前长沙市电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且还在以每年12%的速度增长。目前市面上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车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车速超标、车辆超重、不具有脚踏功能、轮胎超宽等,电动车朝摩托化发展趋势明显。

与此同时,电动车驾驶人未经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带来了行车混乱和严重的安全隐患。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长沙市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达97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1.9%;造成5人死亡,108人受伤。这些数据反映的还只是已经立案并结案的交通事故,每天发生在城区的涉及电动车的刮擦小事故并未列入其中。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车逆行、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是引发电动车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电动车即将实行“五限”管理

由于对电动车缺少相应法规规范,发生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只能参照非机动车管理标准当场予以罚款,管理措施力度偏轻。

这次拟定的《长沙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对长沙电动车实行“限道”、“限速”、“限载”、“限龄”、“限行”管理。“限道”即电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靠道路最右侧行驶;“限速”即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限载”即电动车可以搭乘1名12岁以下儿童;“限龄”即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搭乘6岁以下的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限行”即对电动车的通行范围加以限制,首先将禁止在橘子洲大桥通行。

该办法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周期记分管理。骑车人未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交警部门可以扣车;对违反“限道”、“限速”等规定的,将处以50元的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扣留车辆。对电动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拟处罚款200元并扣车3个月。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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