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根据“订单”偷电动车 42名被告人在马鞍山受到刑事制裁

来源:合肥在线      2008/10/10   浏览9599次   

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特大电动车盗销团伙案,42名被告人分别受到刑事制裁。

经一审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07年11月一年多时间内,被告人朱某、王某、刘某、高某、丁某等8人单独或相互纠合,在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等地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利用特制的“万能钥匙”疯狂盗窃电动车,作案67起,盗窃电动车70多辆。

根据被告人交待,该盗销电动车团伙有着明确的分工,朱某是这个团伙的“大工”,专门负责开锁,而王某、刘某等人则充当“小工”,负责掩护。该犯罪团伙盗窃一辆电动车最多只要几分钟,而且屡试不爽,在车主眼皮底下盗窃,从未失手,一般是当车主锁好车后,朱某就用“万能钥匙”、钳子、锤子等工具迅速打开车锁,而王某、刘某等人则跟在车主的身后,防止车主突然返回。该犯罪团伙中,高某和丁某负责销赃,销售一辆赃车可以拿到50至100元“提成”。同时,高某和丁某还可以根据买主事先要求的车辆型号、品牌、款式,给朱某等人下“订单”。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