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限行区内买电动车,带走难

来源:海峡导报      2008/10/14   浏览3865次   

昨天下午,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停下车,伸长脖子透过树丛观望,看到湖滨北路和湖滨东路的交叉口,有6名警力在抓电动车,赶紧掉转车头消失。

湖滨南路和后埭溪路交叉口的警力更多,达到10名。昨天上午,记者途经后埭溪与湖滨南路口时,已有大批电动车被抓。据值勤的协警介绍,一个上午有50多辆电动车被抓,其中,20多辆因为没有发票被暂扣。

上周,市交警支队发出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信号,整治时间持续到年底。从2007年元旦开始,厦门划出了限行区域和路段,思明和湖里的闹市区,限制电动车驶入,此次整治的处罚措施是,合格的电动车闯入限行区,罚款20元,如果车主没有带发票,暂扣车辆,等查验发票后再归还,电摩的处罚则更加严重。

记者注意到,有两种现象成为整治的“为难点”。一是有些电动车行就开在限行区域内,如果进入限行区就要处罚,那么那些刚买完电动车的人,不是一出车行就要被罚吗?

二是限行区域内的一些商家靠电动车送货,门口就停放着电动车,以后埭溪路为例,有50%以上的店家门口停有电动车,有的商店甚至停了四五辆电动车。既然在限行区域内,是不是也会罚?对此,市交警支队交管处答复,在限行区域内的电动车行买电动车,可以有两种方式不罚,用货车运走或者推着走;商家门口停电动车不会罚,但是一骑起来就会罚。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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