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24日《德清新闻网》报道,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德清县消保委公布的一份今年电动车消费投诉案件情况分析来看,电动车消费投诉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0%左右。消费纠纷主要原因并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源于一些商家缺乏诚信,在销售产品时忽悠消费者,其主要招数就是电池“偷梁换柱”。
据悉,8月份,新市镇消费者杨某,在该镇某电动车商场以1500元购得一辆品牌电动车。可只行驶了3天,就出现了电池漏液问题。经与商家联系要求为其更换电池,没想到对方承认电动车进货时压根就没有原配电池,是他们从其他渠道进的货。杨某要求更换电动车生产厂原配电池遭到拒绝,从而引起消费纠纷。
据了解,所谓的配套电池,主要指电动车生产厂家认可配套厂家生产的电池。但有些商家为了降低销售成本,进货时主动向厂方提出“不要配套电池”。店家自行配的电池不仅质量难以保证,也不在厂家“三包”之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须问清是不是原厂配套电池。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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