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电动车难以在杭州“横行霸道”了

来源:浙江在线       2008/10/28   浏览3455次   

“走路的人怕电动车,骑自行车的人怕电动车,开车的人也怕电动车。”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一组排比句,形象地道出了违规超速电动自行车在市民心目中的“霸王”形象。高速行驶、刹车不及,是很多人怵电动车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杭州市仅老城区的电动车就有78.11万辆,这还不包括外地上牌而在杭州市行使的电动车。今年1-10月,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640人死亡,比去年减少71人。但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却逆势上扬,共造成110人死亡。交警部门说,这很大程度上是电动车的“高速”造成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设计时速也不得高于20公里。而事实上,电动车时速超过40公里是常有的事情。

交警想过很多办法,最后都发现很难操作。比如“测速”,超速的罚款。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针对电动车的测速工具,单凭目测,无法开具罚单。又比如,对“拆除限速装置”的车辆进行严查,查到一个罚50元。但现在已经有“高科技”电动车能避过检查,交警来检查时,一摁按钮,限速装置就出来了;交警走了,再摁按钮,限速就解除了,又能“高速”行驶。

昨天,从另外一头控制电动车时速的办法出炉了,不合格的电动车不能在杭州销售、上牌。市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合格标准: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V;电动车的设计时速不高于20公里;电动车的限速器需固封在控制器内,不可拆卸,不得随意调节。交警部门还建议,每辆电动车上牌前,都要到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注册登记。

另外,对无牌无证、外地电动自行车(含萧山、余杭区)以对外通告形式,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先行限制,禁止其在建成区范围内行驶。

按交警部门的设想,随着公交系统的日益完善,将逐步限制、最终禁止电动车杭州市区通行。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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