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动车自行车上牌照管理目录工作的警示
——2008年10月13日自行车协会电动自行车车上目录办公室通知

来源:天津自行车协会      2008/11/4   浏览8109次   

截止2008年10月10日,今年的第一、二批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管理目录复审工作和目录申办工作已圆满结束。

今年电动自行车上目录工作,在市非机动车管理所、行业协会及广大企业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成效,使我市成为国内大中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最为规范的城市之一。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广大企业对上目录工作的严肃认真,接到上目录工作有关通知后能够按时参加有关会议,认真听取非机动车管理所和协会对这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能够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努力抓好落实。为了继续推进上目录工作。当前我们要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检查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值得指出的是,目前仍有个别企业参会人员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开会时迟到,听会时聊天,报送材料拖拉,错误百出,不能按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影响整体工作进程。还有的企业验车采取敷衍的做法应付,对检查出的产品问题不认真纠正,复审时仍把不合格的电动车原样送检,个别企业不能按时参加上目录验车工作。为纠正上述问题,市交管局非机动车管理所将严格上目录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对申办企业和电动车产品实行严格管理。为此,市交管局非机动车管理所、行业协会上目录办公室对电动车上目录工作提出郑重警示:

一、要求企业指定一名副经理或销售经理专管电动自行车上目录工作。今后行业协会上目录办公室召开会议时,各企业应派专管的副经理或销售经理参加会议,按照上目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和样车准备,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材料。

二、要求企业按照协会上目录办公室的验车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验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验车的企业,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企业申办目录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质检监联(2007)450号”文件要求,在车架前脸管的右侧、车架立管、车架后平叉三处,任选一处明显部位,统一刻制电动车15位编码,编码唯一性应保持永久,不易磨损和腐蚀损坏;并在车架立管明显部位粘贴与整车检测报告相符的型号标识。

四、安装牌照用的金属支架必须与后衣架连为一体不可拆卸(注:1、支架的材质必须是金属的;2、两个孔的形状和尺寸要符合图纸的规定)。

希望广大企业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管理目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上目录办公室,严格按照《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产品上牌照管理目录规定》做好申请上目录的各项事宜。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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