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长沙市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分别为25公里和15公里,且两种车均需挂牌才能上路行驶。昨日,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已向省交警总队提交报告,也将把这两种车纳入交通管理范围。
记者调查:两车时速大都“超标”
近年来,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因不需上牌、不用驾证、不交相关税费等优势,吸引众多消费者购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建设中路一家经销电动车的商店问:“这种电动车每小时可跑多少公里?”老板告诉记者:“国家规定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所以说明书上只写了20公里,但你实际上可以开到30公里以上。”
记者对这种超速现象提出质疑时,老板颇耐人寻味地说: “如果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车不比自行车快,那谁还来买呢?”
据石峰交警大队一直勘查事故的民警介绍,按照现在的国家标准,目前株洲市场上所销售的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时速都可能超标,因为从多次电动车事故勘查看,大多数电动车最高时速都已达30公里甚至40公里以上。
限速挂牌:将两车纳入交管范围
“如其他城市一样,将这两种车纳入未来交通管理规划已刻不容缓。”11月15日,在我市未来12年交通规划评审会上,专家组就一致建议将这两种车的管理纳入规划当中。
那么怎样区分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呢?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出台的规定(草案)对两种车的定义可做参考:电动车是指以电能驱动、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或者三轮道路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至于怎样管理好这两种车,一是限速,二是挂牌。”该负责人说。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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