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妻子的电动自行车,谎称去办事,却将借来的电动自行车抵押给他人,并将所抵押的钱款挥霍掉。半个月后,嫌疑人被朋友妻子碰到,将其扭送到派出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砖渠村的张某曾是一名中巴车司机,其在修车过程中,结识了一位修理部老板。今年11月10日15时许,张某来到一家熟悉的修理部,在与老板的妻子段女士聊了一会儿后,张某称自己要到市中心办事,想借其电动自行车用一下,并称半小时就还车。段女士当即同意了张某的请求。
当日21时许,张某将借来的电动自行车骑到火车站附近一家招待所,该招待所的老板谢某与张某认识,张某称其有急事要用钱,将电动自行车押在招待所,向谢某借了400元钱去喝酒。
几天后,张某又从谢某处拿了200元用来吃喝。11月21日晚,张某再次从谢某处借到100元。电动自行车被借走几天未还回,段女士非常着急。11月24日,段女士在西夏区丽子家园碰到了张某,向其讨要电动自行车,张某见状准备逃跑时,被段女士抓住并报警。随后,张某被扭送至西夏区西花园派出所。24日,此案被移交至金凤区铁东派出所,在民警的帮助下,段女士找到了自己的电动车,但谢某的700元钱却早已被张某挥霍。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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