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改革三大疑问:成品油价有多大下调空间

来源:东方早报      2008/12/10   浏览3145次   

备受关注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即“燃油税”改革方案)终于在12月5日晚间推出征求民意,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该《征求意见稿》在短短200多字方案中,包含了14年曲折反复的利益博弈和政府决心的最终成果。不过,逐句解读《征求意见稿》后发现,众多悬疑仍待解决:比如成品油最终零售价格到底是多少?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今后如何运营?石油公司利润是否会减少?关于受损行业比如农业、公共交通领域将如何补贴?等等。

疑问1

成品油价还能降?汽柴油有0.80、0.60元/升下调空间

此次方案中,首当其冲最难以让人满意的是,政府决策层并未公布成品油价格具体下调多少。

可以明确的是,成品油价格下调和燃油税推出是两个可以完全分割开的问题,此次因是“燃油税改革的最佳时间窗口”而与成品油价格同时调整而已。

关于“时间窗口”,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早报记者表示,所谓燃油税改革的最佳时间窗口,即在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回落之后,国内成品油价格高出海外同类产品价格,政府就能够通过下调国内零售成品油价、征收燃油税并举的方式,减少国内的成品油油价波动,以便减轻对零售市场和社会的冲击。

关于成品油价格到底下调多少的问题,如果计算其成本,具体公式为:国内成品油出厂价=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合理利润;国内成品油销售价(允许上下浮动改为最高零售价格调控)=以出厂价为基础+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原来的流通环节差价允许上浮8%缩小为现在的4%)。

另外,如果按照目前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价格,也可看出大概,得出一个国内成品油零售价大致应该调整多少的价格区间。

按照 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随着原油价格回落,到11月20日,新加坡92号汽油价格跌落至2323元/吨,比国内汽油出厂价便宜2938元/吨,近一个月以来的汽油平均价差分别为2014元/吨,柴油平均价差也达到1545元/吨。这相当于国内汽油每升价格高于国际价格汽油约1.60元,柴油价格每升高出约1.30元。

据此计算,如果加征成品油消费税后,国内成品油价格与新加坡价格保持同一水平,国内汽油价格尚可下调0.80元/升,柴油价格可下调0.60元/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际原油价格已经跌到近40美元/桶,而在11月20日,国际原油价格在53.62美元/桶,比目前的价格成本要高20%。

疑问2

二级公路如何运作?就看“四不变”“四不”落实程度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目前我国的公路几乎都是由“以费养路”的方式通过征收养路费进行修路和养护的。有说法称,在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设的。另外有说法称,现在全国收费公路中二级公路的里程占了60%。不论哪种数据,均表明我国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占公路里程数的一半。

据悉,我国的二级公路多是连接县乡的道路,使用者绝大多数都是乡镇居民和广大农民,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会直接让他们受益。那么为什么关于“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要逐步取消呢?

昨天中央电视台采访了交通运输部原总工程师杨盛福,他表示,西部地区地广人稀,路线很长,高速公路现在看来交通量还没有达到需求,所以说主要还要靠二级公路作为主要交通命脉,而且我国收费公路的条例里面有正式规定,6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是允许贷款修路的,这个政策还没变动之前也不能说统统取消。

此次“燃油税”变为“消费税”,变化的不仅仅是一个说法或者名称,而是发生了税收利益从地方转向中央的改变,那么此次消费税通过国税系统征收,地方的道路将用何种资金去修?地方的财力将如何跟进?中央财政如何退税给地方?

国务院参事张元芳昨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国家在出台《征求意见稿》时有两个原则,即“四不变”和“四不”的原则,所谓“四不变”就是属性不变、地方的事权不变、使用范围不变、预算的程序不变;“四不”就是不占、不堵、不拖、不欠,如果这“四不变”和“四不”都能真正落实,他觉得应该说问题是不太大的。

疑问3

石油公司利润会否减少?垄断不破,油企利润不减

《征求意见稿》方案取消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定价机制,今后成品油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管制,而对于成品油销售企业下调售价则不作规定。对于流通领域原来差价的上下浮动从原来的8%降到4%左右。

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全国平均油价6.2元/升,在北京是6.37元/升,该价格均为上浮8%的上限,因此事实上石油公司目前有下调价格16%的空间可以操作,这将可以下调1元/升左右,也就会与6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上调价格16%-18%后的价格“抵消”掉。不过事实上两大石油公司并未下调价格,只有个别地区的两大石油公司因库存压力而下调0.05-0.3元/升之间。

关于此次成品油调价,业内一致认识是仅仅取消了形同虚设的浮动价格。不过也有业内专家表示,虽然这并不能解决两大石油公司“事实垄断”的根本,政府的管制依然没有任何的减轻,但是这一方案将使油企在市场上实现“部分竞争”,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起码有了一定市场竞争的迹象。

对此,中国能源网专家韩晓平表示,此前民众对成品油价格体制很不满,最重要就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不存在直接联系。民众对于油价改革并不仅仅是从“占有消费者福利”角度出发,而是希望市场自主定价,他们更愿意让市场竞争变得更具弹性,而不是呈现垄断色彩。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对早报记者表示,目前两大石油公司控制着90%的成品油批发,如果该项“垄断”一天不破除,那么成品油市场将一天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市场竞争,这种终端价格的垄断也不会被打破。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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