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道不让走慢车道不好走电动车陷入两难境地

来源:大河网      2009/1/8   浏览4721次   

曾有人用“下吃自行车、中吃摩托车、上吃小汽车”来描述电动车的“美好前景”,并有人预言电动车将成为未来社会的主要交通工具。事实上,近年来电动车也确实在以数百倍的速度递增,据郑州市交警部门的统计,目前郑州市区的电动车数量达60万辆。然而,电动车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人们的交通安全带来威胁。据统计,去年前11个月,交警部门共受理涉及电动车的各类交通事故761起,死亡12人,伤382人,事故损失290万元。

电动车进慢车道,危险!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电动车已被定位于非机动车,也就是说,只能在慢车道上与自行车为伍。然而,电动车因为体积大、数量多、速度快,与自行车在同一车道内,就会时时给自行车造成威胁。

事实证明,电动车与自行车之间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小的磨擦不说,一些大的交通事故可谓触目惊心。据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2008年5月17日早上,一女生在市区中原路上的郑州大学北门路段横过非机动车道,这时一辆疾驶而来的电动车将其撞倒,女生倒地后呻吟不止、痛苦万状,经诊断该女子脾脏被撞破,后被手术摘除,当时腹腔内集存大量的血,再稍晚一点送到医院就可能有生命危险。2008年8月22日下午,在郑州市区的陇海路铁路局路段,为在车流中抢行,一电动车在慢车道内快速曲线行进,突然电动车的右把手挂住同向行进的一骑自行车女子的风衣,女子立即失去平衡倒地,结果被自行车一侧的把杆头刺中眼睛,血流如注,后该女子的左眼球被摘除。

因此,以电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朋友们,一定要先适应电动车,要把驾驶电动车看作是驾驶一台微型的小汽车,处理情况要早,尤其是遇到行人过马路时。不要以为电动车有动力、不费劲就超标带人、带货,使之性能降低,操作受限。在慢车道内要体谅关照“同伴”,也就是骑自行车的人,拥挤路段也不要抢超抢行,要随车流循序前行,超车时,要与邻车保持足够的间距。

同时,骑自行车的人在慢车道行驶时,最好靠右侧行进,需要超越前车时,要往后先看一看,或是以余光扫一下,耳朵听一听,感觉后面没有电动车时再行超越。

电动车进快车道,要命!

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电动车交通肇事已成为当前交通事故的“新宠”,同时也是道路上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从大量电动车肇事的案例中不难看出,违章行驶已成为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且电动车驾驶者进入了快车道极易造成死亡事故。

现在市区道路上的慢车道已不像前些年那么宽松了,自电动车兴起后,慢车道内就变得拥挤起来。一些电动车驾驶者为了逃避拥挤的慢车道,见缝插针,驶入快车道导致的交通事故更是惨不忍睹,严重者直接造成死亡。据郑州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案例,2008年3月26日中午,在郑州市南阳路上,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带了6桶纯净水行驶在快车道,因装纯净水的铁架子伸出太长,被一辆同向行驶的中巴车挂翻,中巴车又从驾车男子身上轧了过去,男子当场死亡。无独有偶,2008年10月30日晚,一辆电动车行至郑州市桐柏路与汝河路交叉口时,因为慢车道上过于拥挤,驾车男子从两个花坛开口处驶进快车道,恰恰就在这一刹那,后面一辆高速而至的小轿车将其连人带车撞飞,驾驶电动车男子当场死亡。

骑电动车的人大都有骑自行车的历史,鸟枪换炮后,很多人只是觉得新鲜,只是扶着双把会把车开走,但驾驶技术和处理路面情况的意识,还停留在骑自行车阶段。电动车不需要付出体力、方便快捷,这些优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恰巧是一些不了解或是不适应电动车者致命的弱点。像上面提到的两起事故案例,都是嫌慢车道拥挤影响通行,就随意驶入快车道,结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能否给电动车一条“活路”?

从多起电动车肇事的案例中看,电动车与汽车引发交通事故,在多数情况下电动车是受害一方,是牺牲品,但电动车与行人、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角色就有了转换,电动车往往会成为肇事者,行人、自行车会成为受害方甚至是牺牲品。无数与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实例说明,电动车能撞伤人,也能致人重伤甚至死亡,无论骑电动车的人还是不骑电动车的人,都要充分认识它、了解它、警觉它、适应它,不能轻视它、忽略它。

据了解,为了将电动车纳入管理,郑州市今年将为电动车入户上牌,但电动车的本质属性并不会因之改变,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不会因之骤减,人、车、路的矛盾更不会因之而消除。如电动车驾驶人忽视交通安全,仍然会发生事故,行人、自行车如果不重视它,还同样会受到伤害,这一点,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有关人士认为,电动车此前一直没有名分,一旦给电动车上了牌,就意味着电动车有了合法身份。

那么,要管好电动车,管理部门就绝不能仅仅一上牌了之,是否考虑像过去对摩托车的管理那样,在道路上划出一条电动车专用道,给电动车一条“活路”?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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