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市民黄先生本来是开开心心上街购物,哪知当他将电动车停放在海口大同路大同宾馆附近露天停车处,购物出来凭存车牌取车时却发现电动车已被人盗走。黄先生就此向停车处看车妇女索赔,对方却以难辨清黄先生手中停车牌的真假为由推脱责任。
23日上午,黄先生手持报案回执单和一个号码为“1975”的小纸牌,向记者介绍情况:1月21日下午3时许,他将一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车存放在大同路大同宾馆附近的露天停车处,看车妇女给了他一张手写的“1975”号小纸牌,作为收费取车凭据。下午5时许,黄先生购物出来凭牌取车时,发现电动车已不见踪影。他找到看车妇女吴某询问。吴女士见黄先生所存电动车不见了,立刻否认黄先生所持停车牌是她发的,并称黄先生可能是从地上捡来的停车牌。双方争执不下,黄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23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找吴某核实情况,吴某承认她替人看车收费且没有正式发票,仅凭一张纸牌存取车。但又说黄先生那张停车牌到底是真是假她难以说清楚,因为当天她没有看到黄先生所停的电动车。
该停车处所在的业主单位负责人蔡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2日他已了解到黄先生停放电动车丢失一事,因该停车处是承包给吴某的。他认为吴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此事因与业主单位无关,他们不应该负赔偿责任。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此案。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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