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杭州,地铁、公交车、出租车、水上巴士、公共自行车,将形成一个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实现同台、同点换乘。最远的换乘距离不超过100米”。近日,在调研杭州公共自行车时,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提出了这个构想,“公交可以与城管、规划等部门,做一份长远规划,杭州要设置10万辆、20万辆公共自行车的规模。”(2月15日《青年时报》)
在时下私家车迅猛增长、交通日渐拥堵的特大城市,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并以此构筑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从此前包括杭州在内的许多城市所做的尝试和积累的经验来看,个中好处应该说十分明显、不胜枚举。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要使上述发展和推行公共自行车的规划成为现实,除了租车点的设置、营运、车棚的建设等问题外,从长远看,还需更宏观、全面的公共配套制度的跟进。
比如,城市道路设计的配套。20万辆公共自行车,无疑不是小数目,若要保证它们的畅通、安全行驶,道路资源的配套无疑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必须下决心改变“重机动车而轻非机动车”的道路设计理念,给予公共自行车足够的道路资源以及相应的路权。
我认为,不妨效仿此前一些城市设置公共汽车专用车道的成功经验,为公共自行车设置专门的自行车道。
再如,交通管理设施的配套。以红绿灯设计为例,与道路的规划设计一样,当前,许多城市的红绿灯设置往往更多更优先考虑机动车的通行权利,而相对忽视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便利和安全——如斑马线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穿行时,往往同时又允许机动车右转。不彻底扭转这种非机动车弱势地位,赋予其更平等乃至优先的通行权利,势必会影响妨碍公共自行车的发展和推行。
最后,还有安全保障制度方面的配套。作为一种简便的人力交通工具,自行车的自我防护能力较弱,因而相应的制度保障就显得十分重要。笔者以为,可以考虑为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者设计专门的人身伤害保险补偿制度。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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