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刚买的电动自行车,在回家的路上就坏了。“买前保证包退换,坏了却不管,电动自行车就不能享受三包吗?”日前,市民梁先生致电记者称,希望尽快出台电动车的“三包办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据了解,梁先生上周在东西湖东吴大道一家车行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购买时店主承诺,有质量问题包退换。在骑车回家的途中,梁发现电动车的转把与扶手滑丝。
第二天梁先生前往该店要求换货,店主坚持不予退换。梁先生发现,电动车没有像电视、冰箱那样的“三包”规定。
据悉,我市有关部门将在近期对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目前国家没有专门三包规定的情况下,应尽量到正规知名品牌厂家购买电动车,以避免权益受到侵犯。
(记者 胡继权 沈佑荣 通讯员 许莉 实习生 余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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