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21个批次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结果:不合格9个批次,不合格率高达42.9%,问题电动车均存在功能、整车重量、最高车速等多项指标不合格。
监测发现,有9个批次电动车的功能均不符合要求。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车应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具有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但9个批次问题车子在设计时就没有考虑脚蹬、链轮曲柄、链条和飞轮组成的人力驱动系统,完全丧失了自行车的功能。
这9个批次问题电动车整车重量均超标,如“鹿贝尔”牌电动车,其整车重量为73.4公斤,远远超过国家标准应不大于40公斤的规定,这样容易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行驶中的安全隐患加大。
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这次有5个批次最高时速超标。如“赛秀”牌电动车最高时速可达32公里,超过标准的60%。此外,该车的整车重量达到67.2公斤。车速过快,消费者行驶中不易控制,且车辆本身的强度无法承受,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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