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价比”的电动车三责险缘何遭冷遇?

来源:成功保险网      2009/3/28   浏览4682次   

眼下,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的主要代步工具。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约有16万辆上牌电动车。由于很多生产厂家没有执行严格的限速规定,电动车普遍车速较快,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赔付难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电动车三责险是为车主解决伤人赔付难题的险种。去年5月起,我市实施电动车上牌制,该险种业务开始办理。然而,到目前为止,市区仅有6000多辆电动车购买了三责险。

一年缴50元保费,最高可获赔5万元。相比机动车,电动车三责险的“性价比”要高出许多,为何遭到冷遇?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

解决事故频发赔偿难问题

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了解到,2008年,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已成为影响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不仅发生率高,危害程度也不小。记录在案的市区发生的“一般性以上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中,与电动车有关的占事故总数的14.8%,死亡人数则占到总数的13.9%。

几天前,家住莲花二区的赵女士被一辆飞驰而来的电动车撞倒,当时就不能动弹。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手腕关节和脚踝骨都有骨折和错位,另外还有大面积的皮肤和软组织挫伤,拍片检查、初步治疗就花去了两千多元。车主是一个自称在市区打工的农民,拿不出这么多治疗费,当场给了赵女士500元后,说回家再凑钱,从此就不见了踪影。

“近几年来,市区交通事故一半以上和电动车有关。但由于大多数车主均未投保三责险,使得事故赔付问题一直无法很好地解决。”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科长丁九如说,“一些电动车驾驶人家境不宽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给自身或受害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责险为事故埋单

电动自行车三责险,是指车主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车主所应支付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来支付。

人保财产保险公司泰州市公司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介绍,保费主要有30元/年、40元/年和50元/年三种,分别对应的年保额为3万元、4万元和5万元,每次事故的最高赔付额分别为1.5万元、2万元和2.5万元。该险种免赔额是50元,也就是说,损失在50元以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车主自己掏腰包。

人保财险泰州市公司财产保险部马泉斌说,在该公司投保的车主都能够得到快速的理赔。如去年5月7日,市民陈某办理了一份保费50元的保险,当年6月22日,他在东进路华侨商场门口与行人相撞,他在现场报了警。后来,经交警部门的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须赔偿对方8000多元。10月份,他从该公司领取了6600元的赔付。

去年8月30日,市民李某给自己的电动车办理了一份保费40元的三责险。9月20日,他在京泰路一酒店前与另外一辆电动车相撞,经交警部门的认定,李某负全责。10月份,他从人保公司领到了4300元的赔付。

马泉斌说,为电动自行车买保险有利于抢救伤者,减少纠纷。现在,一些电动车生产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远远超过规定的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超速、载人、挤道等现象容易引发事故,由此纠纷不断。由于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之前针对机动车的保险产品又难以满足需要,该险种的推出可以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不愿投保原因多

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股股长梅江说,虽然之前保险公司在市区六个电动车集中登记点都设立了投保咨询柜台,但市民普遍对三责险投保积极性不高。很少有市民主动咨询,投保的更少了。现在电动车集中登记点已经撤除,市民要投保必须到人保财产保险公司泰州市公司办理。

电动车三责险保费低、赔付多,市民为何“不买账”?

梅江分析说,不少市民存在侥幸心理,对电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因此不愿意主动办理此类险种。

保险业相关人士称,从消费者的保险需求角度来讲,排在第一位的是车辆被盗问题,第二位是自身的行车安全,第三位才是对他人的人身伤害。所以不少车主首先关注的是电动车盗抢险,而对为他人赔付的三责险不感兴趣。

“买什么保险?我骑车很小心,开电动车还没碰过人呢。花那个冤枉钱?不值得。”一位正在上牌的市民说。

“电动车事故多半刮刮蹭蹭,不会出现什么大事故,买不买都无所谓。最多也不过几百块钱的事,用得着找保险公司这么麻烦吗?”不少市民这样认为。

电动车三责险并非强制险种。“如果我买了保险,别人不买,我和别人互撞了,大家都受伤了,他能拿到保险公司给的赔偿,我却可能拿不到赔偿,我不是亏了吗?干脆和机动车一样变成强制险,大家都必须投保,我就也去投保。”也有市民怕“吃亏”。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有相当多的市民表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险种。市民马玉青说,他年初购买电动车时,办理牌照等手续都是车商为他办的,没有人告诉他还有这样的保险。“电动车也有三责险?还是第一次听说。”

也有一些市民认为,购买电动车三责险还是有必要的,但目前投保不方便,电动车集中登记点已经撤消,必须到保险公司办理。如果保险公司能派业务员到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上门办理,估计投保的人应该不会少。

保险公司嫌利润低

“一般来说,市民只需选择30元/年的电动车三责险,便能支付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所承担的经济赔偿。”市保险协会有关人士说,市民如投保了电动车三责险,只需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同时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调查取证,便可依法享有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赔付的权利。

每年交50元,最多能赔5万元,保险公司会不会亏本? 市区某保险公司一负责人表示,确实有这个顾虑,这也是国内大多数地方的保险公司不愿意介入这一领域的原因。经初步测算,当办理量达到上万辆时,才能实现正常运转。

该负责人说,他们公司没有对外办理这项业务,主要就是因为对该险种并不看好。电动自行车保险虽然与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类似,但并不属于强制险种,到底有多少人愿意购买,还是未知数。此外,电动车出险频繁,保险公司很难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理赔速度难以跟上,风险也无法控制。

相比机动车三责险来说,电动车三责险保费低廉,出险率高,只有量上去以后,才可能有利润,所以各家保险公司对该险种并不热衷。目前,市区只有人保财险一家开办此业务。

保险方式可灵活些

“如果有电动车盗抢险,我就愿意买。”采访中,一些市民认为,电动车容易被盗,保险公司可以将其纳入家庭财产险,或者单列一险种,同时将三责险与其捆绑起来,适当提高些保费。这样,车主可以得到较全面的保障,愿意购买的也就多了。

针对办理电动车三责险不方便的问题,有市民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和电动车经销商进行合作,通过适当的手段,让经销商替消费者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代办三责险。消费者得了“便宜”,又省了麻烦,自然办理的人就会多起来。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5日,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品牌电动车代理商,与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签订协议。经销商出售每一辆电动车时,从利润中拿出几十元办理一份保单,赠与电动车买主;在保单一年期限内,电动车主骑车发生意外,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一年后,车主可自行续保。保单陆续送往消费者手中,市场反映不错,不少车主在“享受”快速理赔的服务后,表示到期将续约。

业内人士认为,电动车三责险为电动车消费群体中的弱势部分提供了利益保障,可为电动车经销商增加销售利好。鼓励经销商为三责险埋单,对销售商、消费者、保险公司而言,应该是“三赢”。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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