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辆上路电动车 超标车占八成

来源:长江商报      2009/4/9   浏览9363次   

本报讯(记者周琦通讯员姚信民黄进明程凡耘)一边是公安交管部门多次重申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另一边是市面仍有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出售。昨日,武汉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超标、乱行、乱载人可能被拘留。

今年2月份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849起,2人因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被行政拘留。据交管部门估计,目前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约有50万辆,而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约占八成。

交管部门表示,部分市民只求所买的电动车速度快、动力强,全然不顾行驶的安全性,心存侥幸,认为交通事故离他很远。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武汉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130起,死亡5人,受伤147人,经济损失达3.7万元。

◇小资料

买电动车要看四项技术标准

怎样的电动自行车才算合乎规定?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标准有以下四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具备可由人力脚踏驱动的装置;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法规链接

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可拘留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按规定把这类超标车列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电动自行车无牌,交警将按照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理,罚款200元;如果驾驶者没有摩托车执照,交警将按照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理,驾驶者将会被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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