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昨天查获一起“假家电下乡”案。
昨天上午,连江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电话称,连江县第四中学斜对面有家店擅挂横幅广告宣传:“本处电动车、助力车享受13%下乡补贴”。
连江县工商局干部小黄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家电下乡产品名录,未找到这两种产品。
小黄将此事上报局领导。该局组织3名执法人员赶往举报者所说的“风云电动车助力车”店。经查,该店在门前街道悬挂了印有“本处电动车、助力车享受13%下乡补贴”、“出租电池4个月120元”的广告横幅。
经营者金某交代,这家店并未取得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资格。为了吸引顾客来消费,他委托福州市一家个体广告装璜店制作一条内容虚假的广告发布。事实上,电动车、助力车并非家电下乡产品,消费者购买该产品根本不可能得到当地政府的13%的家电下乡补贴。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同时暂扣3箱电动车专用电池与10个电动车轮胎。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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