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长沙交警支队负责人就电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新规来本报接听热线,不少市民读者建议,车主办理电动车备案能否不限定为长沙户口,引起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今日,长沙市交警支队通过本报答复广大市民,长沙市的外地常住人员和长、望、浏、宁三县一市的居民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凭长沙市的暂住证,也可办理电动车备案管理。
常住外地人员可办上牌
长沙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蒋水良表示,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上牌支队推出新举措,常住长沙的外地人员也可办上牌。考虑到长沙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的生活和出行的实际需要,长沙市的外地常住人员和长、望、浏、宁三县一市的居民在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凭长沙市的暂住证,也可办理电动车备案管理。“我们制定管理细则的初衷是让更多的市民得到便利,让长沙目前所有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能得到有序的管理。”
电动车上牌9月30日结束
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备案登记点办理备案,领取临时编号牌。电动车上牌将在9月30日全部结束。10月1日起,没有悬挂车牌或临时编号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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