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成为新一代“马路杀手”

来源:平阳新闻网      2009/4/28   浏览3881次   

近年来,电动车以节能、环保、轻便、价廉的优势进入千家万户;更以免证、免牌的好处迅速“膨胀”,成为道路交通中的“主力大军”,但由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多,据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统计,我县每年因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的25%。

连日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电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载人、随意逆行等违规现象随处可见,俨然成为新一代“马路杀手”。

“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车的车速每小时不得高于20公里”,采访中县交警一中队的一名民警告诉记者,“目前上路行驶的电动车都超过了这个标准,有的甚至跑得比摩托车还快。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涉及有限,我们也不好管理。”

那么,电动车为何能跑得这么快?记者在昆阳镇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里找到了答案。店主向记者介绍:“我这里的车,最慢的每小时开到20多公里,快的能开到30、40公里。”记者问道,“说明书上不是标明最高时速为20公里吗?”店主指着车底座两根绿色的细电线说:“就是这根‘限速线’在起作用,拔掉它时速就可以达到40公里,甚至更高。”记者恍然大悟。

在一些路口,记者看到,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的现象十分普遍,车后座载人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前天,记者在鳌江镇新河路农业银行旁的十字路口做了统计,短短10分钟,就发现有5辆电动车逆向行驶,52辆违规载人,其中一辆逆向行驶中的电动车险些撞上另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为了图方便,我也经常会骑着电动车逆行。”一市民告诉记者。一位骑电动车送女朋友上班的小伙子告诉记者,他和女友都在昆鳌大道旁的一家企业上班,坐车也不顺路,所以买了一辆电动车代步。“我知道电动车载人是违规行为,但我们一人开一辆太麻烦,而且我女朋友开电动车的技术也太差。”

由于电动车并非机动车,没有强制保险,而且大多数电动车车主的赔偿能力较弱,所以当发生恶性事故时,车主常常陷入“没钱赔”的尴尬境地。针对这些现象,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告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让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问题尽早得到解决,让电动车成为现代生活的“好帮手”。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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