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呼和浩特市民打来电话反映,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车速过快,存在安全隐患。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1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街头
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呼和浩特市区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约有100多家,经营的品牌有几十种。经销商聚集的
地点多为较繁华的商业中心,如中山东路、中山西路、长乐宫附近、南茶坊附近等,基本已经自发地形成了较为集中的行业市场。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店面都经销过自行车,后来随着市场跟进,开始逐步代理电动自行车,现在仍然有好多店铺在同时经营自行车,如捷安特、富士达等专卖店。据交警部门初步估算,首府目前至少拥有1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
频频造成交通悲剧
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增长给道路交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近期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触目惊心。
案例1:4月26日14时50分左右,在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原呼钢南门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运载粉煤灰的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运载粉煤灰的大车后车轮轧到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头部,该女子当场死亡。
案例2:4月14日,呼和浩特市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人致死的交通事故。当日11时15分许,21岁的谢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县府街小学门前由东向西行驶,在好宣佳平价超市门前,82岁的王老太太正好由南向北横过马路,谢某刹车不及,两人发生碰撞,王老太太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就在当日10时许,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载着一个女子途经呼和浩特市鼓楼立交桥十字路口时,由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车上女子被一辆轿车撞伤。
案例3:2月20日21时30分左右,一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两人,当行驶到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海洋石油天野小区门口附近时,电动自行车的后胎突然爆胎,坐在最后面的男子被甩出去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两名男子受轻伤。
行驶速度超过国家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屡屡发生撞死人或被撞死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超速。电动自行车其实早已经接近轻摩的速度。根据交管部门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所有涉及电动自行车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主要分两种类型:一是电动自行车在慢车道或人行道“奔驰”,撞死行人或自行车驾驶者;二是电动自行车违章驶入快车道,由于车速快导致刹车不及,酿成车祸。显而易见,除电动自行车车主违反交通法规外,大多数车祸的发生都因为车速太快。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他们纷纷表示:“每天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时速每小时达到30多公里很正常。”
然而,我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大于每小时20公里。那么,电动自行车是如何达到每小时30多公里,甚至更高的车速呢?5月2日、3日,记者相继走访了首府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在这十几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里记者找到了一些答案。在中山东路一家专卖店里,记者向店主表示想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记者问:“有没有车速快点的?”店主指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向记者推荐:“这辆车速度快,每小时可骑到30多公里。”然而,记者在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却清楚地看到“最高时速仅为20公里”。记者对此表示疑惑:“车上有限速线吧,好像每小时只能骑到20公里……”店主指着车底座两根细电线说:“其实,就是这根‘限速线’在起作用,把它拔掉时速就可以达到将近40公里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就能上路行驶。
使用者满意 同行者紧张
5月4日,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何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售价大多在1000~3000元之间,价位适中,普通家庭可以承受。电动自行车跑100公里消耗1度电左右,而一次充电就可以行驶35至45公里。1个月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所花的电费也不过6元。可以说,除一次性购买成本外,电动自行车的日常开支是很低的。如果与驾驶摩托车每年需缴纳的保险、年检等各种费用相比,电动自行车的日常开支微乎其微。
正是由于电动自行车骑行省力,噪音低,无废气污染等优点,越来越多的女性和老年人群体在选择代步工具时,将目光投向了电动自行车。刚刚退休的刘老师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很实用、方便的代步工具。
“电动自行车,现在最怕就是它了。”提起电动自行车,天天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出租车司机赵师傅有些“谈车色变”,“速度快,很多时候都抢到机动车道上来,刹车又差,常常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在一所小学工作的李老师对此也深有同感。她说,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动力来自电瓶,声音很小,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常令骑自行车的或行人难以察觉,以致躲车时措手不及,特别是对上下学的小学生造成的威胁更大。
作为交通协管员,老赵现在最头疼的就是电动自行车。“难管,我们只能劝说,听不听在于他们了。速度很快,有时后座还要带人,或者载着货物,非常危险。”
交警:违规处理有点难
见缝插针、车速太快、无规无矩,这是许多人对电动自行车最直观的印象。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一样,属于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应该在慢车道上行驶。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车速往往比自行车快好几倍,又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就出现了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或者行人抢道的危险场面。
“由电动自行车抢道引发的安全隐患正在逐渐显现。”一位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称,许多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意外多是由于车速过快、不按标志标线行驶等引起的。由于电动自行车大多超标,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速度太快,极易与自行车或行人相撞,加上车身重惯性大,对自行车和行人构成威胁;如驶入机动车道,不仅自身安全没有保障,而且还阻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据了解,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能否上牌、如何上牌等仍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已经将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挂牌登记管理的决策权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要求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目前,有一些市民提出,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弊端不少,应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但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方便出行,又是经济范围所能承受的,因此要求放开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呼声也甚高。
由于呼和浩特市还没出台明确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在交通管理中受到的约束很小,不需要证件,不怕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而且也不需要购买“交强险”之类的保险,一旦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较难解决,所以安全隐患很多。
记者还了解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没有受过相应的交通常识培训,不懂看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喜欢把电动自行车当摩托车开,经常不顾危险开进快车道,或是在慢车道上开快车。因此,在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乱闯红灯、逆行、走禁行的电动自行车,这些不良的交通意识和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无疑会对道路通行造成极为有害的影响。
丢失难破案
在呼和浩特市学府康都一写字楼里做文员的李女士整天担心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被盗。她的同事、邻居中已有不少人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李女士说:“现在一些犯罪分子瞅准了电动自行车无牌无照,好盗好销(赃),就挑电动自行车下手。”
市民秦先生向记者抱怨,本以为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已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理应按非机动车上牌照了,结果还是一场空。现在,他天天骑着无牌电动自行车上班,老感觉心里没底。对消费者来说,价值千元以上的车没有“户口”,又没有保险,一旦发生被抢、被盗事故,公安部门也很难追查办案。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很多时候由于电动自行车被盗后车主不能提供详细车辆信息,因此,公安机关很难开展追查。另外,公安机关在日常办案中查扣的大量电动自行车因无合法手续,致使不能及时返还失主。
“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之所以多发,一个主要原因是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无登记,使犯罪分子盗窃后易销赃,买赃后也易转移,公安机关查处无据,群众认领无凭。”有民警一针见血地指出。为此有人说,如推出电动车从购买到上路后的相应举措和办法,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同时还有利于对电动车造成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处理。
尽快完善相关法规
对于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内蒙古社科院社会学专家阿尔泰指出,电动车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新交法又规定其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为此引发社会问题日渐突出,已经到了充分引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的时候了。如何制定管理办法,讨论相应规范措施应是当务之急。阿尔泰说,电动交通工具迟早要取代燃油交通工具,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大量地发展有利于环保,也是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的一个方向;人们的生活和电动车的关系日益密切,倘若限制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将会对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据了解,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首次将电动自行车明确归类于“非机动车”,结束了多年来模糊不清的电动车归属问题。但记者了解到,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牌照,目前没有法律来约束。对此,内蒙古新广律师事务所的王福奎律师认为,既然国家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那么不给登记上牌的做法就似乎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或上牌照,车主凭购车凭证办理,这样也能起到保护电动自行车的作用。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交通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考虑管理、治理措施和办法,时间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