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小事故也得处警 损失不大可自行协商解决

来源:红网      2009/5/11   浏览3790次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后,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两电”车)的通行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9日,市交警支队针对“两电”车事故的受理范围和调处程序出台了相应规定。
  
据介绍,目前,长沙市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50万台,且还在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增长。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2007年以来,电动车交通事故也逐年上升。
  
9日,市交警支队进一步明确了“两电”车的交通事故受理范围。交警支队表示,指挥中心在接到“两电”交通事故报警后,将按交通事故接警规定受理、派警。处警民警接到出警指令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对“两电”交通事故,不得以事故时间、范围、大小、性质等任何理由推诿。“‘两电’交通事故的受理范围包括城区不能通行机动车的背街小巷、人行道及过街通道。”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
  
据了解,对“两电”事故,交警同样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区别处理。假如事故中双方损失不大,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则可以使用简易程序。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