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后,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两电”车)的通行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9日,市交警支队针对“两电”车事故的受理范围和调处程序出台了相应规定。
据介绍,目前,长沙市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50万台,且还在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增长。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2007年以来,电动车交通事故也逐年上升。
9日,市交警支队进一步明确了“两电”车的交通事故受理范围。交警支队表示,指挥中心在接到“两电”交通事故报警后,将按交通事故接警规定受理、派警。处警民警接到出警指令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对“两电”交通事故,不得以事故时间、范围、大小、性质等任何理由推诿。“‘两电’交通事故的受理范围包括城区不能通行机动车的背街小巷、人行道及过街通道。”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
据了解,对“两电”事故,交警同样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区别处理。假如事故中双方损失不大,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则可以使用简易程序。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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