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省陆川县工商局对该县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在对58家车行的13个品种电动自行车进行随机抽样检测中,有12个品种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仅为8%。
为打击销售超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大功率电动自行车行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5月7日至8日,陆川县工商局对全县范围内的58家电动车自行车行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并依法委托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随机抽检。根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应≤20km/h。在对13个不同品牌的13个样品抽检中,有12辆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为29.9 km/h -35.1km/h,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92%。目前,陆川县工商局依法对经营这12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进行立案查处。
陆川县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挑选,别贪图车速快选择超标车,以免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