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商报》刊登了“电动自行车要不要整治?”的文章。
文章指出,日前有网友在稠州论坛商报《民情民生》栏目中发了一个《电瓶车整治》的帖子。帖子中提出:最近,交警对三轮车安装电瓶查处非常严厉,那么,电动自行车是否也会进行整治呢?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该怎么办?电动自行车是不是要上摩托车牌照?网友希望相关部门做出具体解释,以方便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一族,同时规范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以确保安全。
义乌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高波说:“凡由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属于机动车;由人力带动或者是由机器助动的车辆,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的设计时速、外廓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虽然有动力装置,但它属于非机动车。这里的国家标准,指的是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不超出40公斤,设计时速不超出20公里/小时。目前一些市民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是超出国标的,对它的属性认定,需要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高波坦言,目前的电动自行车技术鉴定问题,业内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就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另一种观点认定,它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是摩托车。
高波还说:“电动三轮车,对道路交通危害极大,整治它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交警部门在严格整治。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虽然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但它是老百姓的代步工具,考虑到百姓出行的方便,本着人性化出发,义乌市目前暂不予整治。真正要整治它,必须要从源头抓起,要由政府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抓出成效。”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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