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电动自行车时速快隐患多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2009/6/1   浏览5003次   

电动自行车具有经济、环保、快捷的特点,颇受市民欢迎。但车速快,违章行驶较多,也给道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大都35公里以上,已经属于轻便摩托车了。交警在检查时发现,上道的电动自行车,违章行驶的较多,载人上道的占一大部分。还有将电动自行车改装使用的,前车筐里面已经装了设备,脚踏板上也装了东西,这样负重上道很容易肇事。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有了详细界定。据交警介绍,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不应大于20公里每小时,空车重量不应大于40公斤,并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同时,每次充电的续行里程不应小于25公里。最大骑行噪声不应大于62分贝。另外,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可交警在随机检查时发现,很多电动车里程表设计超过20公里,很多电动车还没有里程表,脚踏板,为此,交警提示:电动车行驶时一定悠着点,注意交通安全。

近日,记者对鹤城市较集中的几处电动车销售点进行采访时得知,车重大都在75公斤左右,最快可开60公里,严重超标。交警部门介绍说,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属于二轮摩托车或二轮轻便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其应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或摩托车道内通行。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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